4月6日
微博热搜榜上的一则新闻
让很多人关注起了“遗嘱”
这个平时看起来有些“晦气”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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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遗嘱库近日发布了
《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0年度)》
对保管的19万份遗嘱进行了分析
其中提到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订立遗嘱
4年间
“80后”立遗嘱的人数翻了近6倍
立遗嘱的“90后”已有553人
立遗嘱趋向年轻化
年轻人的遗嘱财产种类相较老年人也更加多元
支付宝、微信、QQ号、各类游戏账号等
虚拟财产十分常见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
中华遗嘱库开通了“微信遗嘱”小程序留言功能
这一功能的使用者中
年轻人也是主力军
2020年
中华遗嘱库共收到近7万份“微信遗嘱”
立微信遗嘱的用户中
20岁至30岁之间的人群占比38.7%
其次是20岁以下的人群
占比27.4%
数据显示
在疫情最严重时
全国人民留下“微信遗嘱”的数量最多
最高峰时一天收到上千份“微信遗嘱”
从数据来看
微信遗嘱颇受年轻人青睐
说明了年轻人对遗嘱并不抗拒、反感
反而愿意接受
经分析发现
年轻人群体留下的微信遗嘱中
所表达的内容颇为丰富
有向现任、前任、暗恋对象表白的、
有向闺蜜好友倾诉的、
也有向父母倾诉等等,
反映出了当代年轻人对美好、
纯真感情的向往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从遗嘱的内容上看,大多数人会给爱人、家人留下心里话,而这些话,平时很难向对方亲口说出。通过‘微信遗嘱’的方式,可以畅所欲言,表达出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同时可以要求中华遗嘱库在指定的时间,将‘微信遗嘱’发送给指定的人。
不过
这样一份“微信遗嘱”
是否有法律效应呢?
来听听律师的解答👇
上海尚法律师事务所和晓科律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可见,遗嘱必须依照《民法典》来订立。《民法典》明确列举了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和公证遗嘱。
对于每种遗嘱类型,《民法典》还规定了生效的要件。
实践中判断遗嘱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立遗嘱人是不是出于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也应该符合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
比如,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之外,其他的遗嘱形式都需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有效。
微信或者其他新的网络电子手段只是载体,通过微信朋友圈、小程序或者电子邮件这些新形式所立的遗嘱,即便本身属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法律角度来说都是无效的。
当然,如果能确认微信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有继承人都没有异议,那么也可以依照微信遗嘱的内容来进行继承。
但只要有继承人提出质疑并诉诸法院,那么单凭“微信遗嘱”这种形式是不可能得到法律认可的,相应的内容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相应的遗产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李晓茂律师:如今随着技术的发展,我们生活已经日益“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人们越来越习惯网络购物、电子合同、移动支付,就连国家发行的货币都在试点数字人民币,因此“电子遗嘱”在将来是有可能获得法律确认的。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电子遗嘱”现在以及中短期内都不太可能被确定为法定的遗嘱形式,但可以作为法定遗嘱的一种辅助形式。
虽然《民法典》列举了遗嘱的几种法定形式,但是并未规定遗嘱只能采取其中某一种形式。
从实践层面来看,作为律师我们也常常会建议当事人同时使用几种形式来订立内容一致的遗嘱,最大限度确保遗嘱的效力。
你订立过微信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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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东方网综合央视新闻、央广网、法制日报、上海法治报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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