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飞:
全国主流税全国主流税务培训讲师,某省级税务干部学院兼职教师,某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具有丰富的税务稽查经验,在网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曾任12366税务咨询坐席专家,并参与过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标准化课程编写。授课内容精彩,实操性强,信息量大,受到各方好评。
云中飞的研究方向是境外股权重组、房地产税收、税务稽查风险控制等,云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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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飞认为:
股权转让穿透征收土地增值税纳税主体为控股股东。
二、两次股权转让规避土地增值税的手法税务局不认可
其实税收筹划人员一开始就做了税收筹划,就是控股股东把标的企业的股权分两次转让给不同的主体,税务局不认可
,
要交土地增值税
6691
万。所以,云中飞提醒你,股权分两次转让,不一定就安全哦。
三、本案的当事各方
•
1
、转让方:控股股东恒立实业
•
2
、受让方:长沙丰泽
80%
和长沙道明
20%
•
3
、标的:恒通实业(未来的开发主体)
•
4
、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穿透纳税主体为
•
转让方控股股东恒立实业
四、税收筹划的步骤
•
1
、
2016
年
11
月底,恒立实业先转
80%
恒通实业股权给长沙丰泽,
•
2
、
2016
年底,恒立实业将拆迁范围内的旧厂房余额
1587
万全额计提减值损失,让旧厂房账面价值为
0
,
•
3
、
2017
年
5
月,恒立实业过户旧厂房给恒通实业,缴纳相关税费约
729.94
万元,并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了预清算,缴纳税款约
2,940.70
万元。
•
4
、
2017
年
7
月底,恒立实业转
20%
恒通实业股权给道明
•
5
、
2019
年
3
月恒立实业完成了该宗土地的搬迁工作,搬迁费用累计约
5860
万元
•
6
、
2019
年
6
月底,经税务机关重新计算后,恒立实业按告知书要求补缴了土地增值税约
253.26
万元
五、本次税收筹划的效果
•
1
、转让旧房收入按评估重置成本
6543.75
万的
6%
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373
万元
•
2
、将股权转让收入
27813.59
万拆分为的转让旧房收入
6543.75
万元与股权转让收入(实质为土地)
21269.84
万元
•
3
、增加搬迁费用搬迁费用
1260
万元,搬迁费用累计约
5860
万元
•
这样就减少了股权转让收入,增加了搬迁费用,以上减少了土地增值税
3377
万元
•
云中飞认为,
本案的税收筹划把土地增值税从
6691
万下降到
3314
万,减少了土地增值税
3377
万元,并且经过了主管税务局的确认,税收筹划人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管税务局也收了税,应该说是一个双赢的局面,这种双赢的局面是非常难得的。
六、本次税收筹划的后遗症
•
税收筹划人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并不意味着本次税收筹划没有后遗症了,云中飞认为后遗症会有以下几个:
•
1
、土地增值税方面
•
对转让方转让股权征收了土地增值税,受让方取得的土地再次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土地成本是否用本次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从情理上讲,既然你是穿透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