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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专栏的第
51
篇日记
某企业在某产品市场上拥有垄断地位,且有能力生产一系列不同质量水平的该产品,质量分别可以表示成
,相应的边际成本为
(注意边际成本不一定递增,且不考虑固定成本)。
如果质量为
的产品售价为
,那么类型为
的顾客从购买该质量水平的产品中所获得的效用是
,其中类型
表示顾客对该产品的喜爱程度,且是顾客的私人信息,企业只知道
遵从区间
上的某个分布
,
在
上单调递增且可导,其导函数(即密度函数)为
,方便起见,另记
。
垄断企业可以推出多种不同质量水平的产品,但是顾客最多只会选择其中提供效用最大的一种;如果所有不同质量的产品提供的效用均小于0,顾客将放弃购买。
那么,
垄断企业应当如何选择提供哪些商品,又如何进行定价呢?
我们先来求出顾客的需求函数。当我们通常说需求函数的时候,我们指的是需求量作为价格的函数,即
,但是我们在画供求曲线时,通常把需求量放在横轴上,把价格放在纵轴上,因此画出来的其实是“反需求函数”
。这两种做法当然是等价的,但是在不同的问题中,其中一种可能比另一种更加简洁。
比如在本文所关心的这个定价问题上,我们就发现,使用“反需求函数”来表达需求系统会更加简明:
如上图所示的这种情况,质量为
的产品,需求量为
,为了将其表达为价格的函数,我们不得不采用分段函数的形式。
但是,如果我们采用反需求函数的形式,对于需求量大于0的产品,我们可以直接写出:
而对于需求量等于0的产品,注意到:无论我们在上图中如何提高或降低
,只要曲线
始终落在另两条曲线下方,需求量仍保持为0;而对垄断企业来说,由于需求量始终为0,那么提高或降低
并不影响它的利润。因此我们可以
只关心使得
恰好为0的价格
,此时曲线
恰好经过另两条曲线的交点。这个临界状态既可以表示成“恰好顾客完全不需要这个产品”,也可以看作是“顾客需要这个商品,但是其需求量是任意小的
”的极限情况,此时完整的需求系统就变成了:
进而我们得出: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推广到多于三种质量水平的情况。
得出需求系统后,垄断企业的利润最大化问题就是:
如果令
,则上述问题可以重写为
注意这里相当于将“不买”视为“第0种质量水平的产品”且满足
。
如果不考虑最后的约束条件,可以发现目标函数当中每一项只包含唯一一个
,因此可以逐项求最大化;
那么什么时候约束条件可以不考虑呢?当我们事先就知道利润最大化时哪些产品有销量而哪些没有的时候。
这个问题其实来自于发表于AER的Johnson and Myatt(2003)。在原论文中,进行到这一步之后,作者进而假设:对于任意
,
随
单调递减。在这一前提下,作者发现,
如果不同质量的产品其边际成本满足以下“U形”的假设:
(原文如此,不过通常情况下不建议像本式中那样使用不等号……)
那么在利润最大化时,
垄断企业将会提供第
种至第
种质量水平的产品。
两个显然的特例是:始终保持大于号,则只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始终保持小于号,则提供所有质量水平的产品。
当然,这篇文章能发在AER上,显然不会这么简单,作者进而讨论了当垄断企业的利润是更复杂的形式,或者当企业面对寡头竞争等等情况。
然后这学期IO(产业组织理论)课上,教授把垄断企业情况下的这个问题当作课后习题布置了下来(提供了参考论文,并不打算为难大家……),结果我误打误撞地给出了另一种做法。
回到上面的示意图:
假设在利润最大化时,垄断企业的定价使得只有第1、3种质量水平的产品有销量,而第2种质量水平的产品销量恰好为0。这意味着,
如果垄断企业在临界状态下进一步降低第2种质量水平的产品的售价,尽管增加了这种产品的销量和利润,但却会导致垄断企业的总利润降低
。
因此,一个必要条件是:
在临界状态下,总利润对销量为0的产品的售价单调递增
;如果不满足这个必要条件,那么企业可以略微降低该产品的售价并提高总利润。
一个充分条件时:
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内,总利润对销量为0的产品的售价总是单调递增
;在这个充分条件下,企业一定不会降低该产品的售价,因为这样做一定会降低总利润。
这里的“区间范围”是这样决定的:销量为0的产品的售价在这个区间内变动时,只会影响到其旁边紧邻的两个有销量的产品的销量(和利润);因此我们只需要考虑这三种产品提供的的总利润(视为
的函数):
带*号的价格表示最优化时的价格。
求导的结果是:
必要条件
要求导数在
时大于等于0:
充分条件
要求在区间范围内导数恒大于0,注意到此时有
将导数重写为:
如果我们
假设分布函数满足
弱单调减,
弱单调增
,且必要条件成立,则导数恒大于0;当然这个假设比Johnson and Myatt(2003)的假设要强得多,不过
均匀分布恰好还是满足这个假设的
。
在该假设下,若必要条件成立,则充分条件也成立,于是必要条件转化为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如果点
落在其紧邻的两个有正销量的产品所对应的点
和点
的连线上或者位于连线上方,则其销量必定为0,反之其销量必定为正。
这里需要引入两个额外的质量水平,一个是上面已经提到过的
,另外,由于
的上限为1,我们还需要一种
。垄断企业总是提供这两种质量水平的产品,但是这两种产品提供的利润均为0。Johnson and Myatt(2003)其实并未考虑到后一种产品的必要性,所以严格来说
他们给出的解是错的
:比如说,当产品只有一种质量水平且满足
时,按照他们的结论,
垄断企业将会提供这种产品
,但是实际上由于垄断企业的定价不能超过质量水平,所以提供这种产品总是亏本的,
垄断产业不应该提供这种产品
;如果他们也考虑到质量水平为无穷的这种产品,很容易看出此时不再满足“U形”的假设,因此
他们的做法对这种情况应该无法给出任何结论
。
回过来,引入这两种产品后,再加上给定的分布函数的假设以及相应得出的充分必要条件,通过逐步调整,我们发现:如果将所有的产品(包括第0种和第
种)绘制在
平面上,然后两两以线段连接(注意前
种产品与第
种产品的连线都是斜率为1的射线)。
这些线段的下包络线是一条凸折线,如果某产品落在该折线上,且是一个折点(kinky point),即在该点前后折线斜率发生变化,那么该产品在利润最大化时销量为正,否则销量为0。
Reference:
Johnson, Justin, P., and David P. Myatt. 2003. "Multiproduct Quality Competition: Fighting Brands and Product Line Pruning ."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 93(3): 748-774.
(Photo Credit: "Nesting eggs" by
Allegory Malaprop
on
Visualhunt
/
CC BY-ND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