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职工个人参保缴费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缴费记录和退休时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依据。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另一部分是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目前,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与单位缴费形成的统筹基金统一使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支付,个人缴费从每年100元至2000元分为12档,由个人自愿选择其中一档缴费,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地方财政按每年每人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计入个人账户。农村集体组织对个人参保缴费的补助也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行实账积累,在参保人达到60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包括由社保机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用完之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继续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直至参保人去世为止。
作为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自愿参与,在政府设立的相关信息平台上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并选择政府规定范围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个人养老资金账户,完全由个人缴费,每年最多缴费12000元。个人缴费计入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并可以自行选购由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的与养老相关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通过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为未来退休或年老后进行个人养老储备。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个人可以一次性、多次或分月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
个人养老金账户,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有哪些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
个人缴费标准和方式不同,个人账户资金的来源也有所不同。
二是
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实账积累,而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只作为缴费记录和计发养老金的依据之一。
三是
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由个人自主选择投资品种,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自负盈亏;而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资金与统筹基金一并由省级政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收支收益归资金来源所在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并不分别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利息由国家统一确定。
四是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的方式不同。
五是
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领完之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按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支付,即由统筹基金承担参保人长寿所带来的支付风险,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领完之后就了结了,国家不承担额外的责任。
个人养老金制度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