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年第1期要目
一、发刊词
题目:发刊词
作者:万鄂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名誉所长、首席专家。
二、专题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与跨国司法合作
1. 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共建“一带一路”的抓手
作者:肖永平,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首席专家、所长。
内容提要:有效共建“一带一路”亟需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为此目的,中国法院需要树立大国司法理念,主动淡化司法主权观念,强化平等保护、合作共赢、开放高效的司法理念;完善公平司法制度,重点是充分保障外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适当缩小专属管辖的范围、妥善解决平行诉讼问题;创新和谐司法方法,关键在积极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主动确认存在互惠关系、依法准确全面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弘扬包容司法文化,包括支持发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尽量查明并正确适用外国法律。
关键词:大国司法理念 专属管辖 平行诉讼 “不方便法院”原则 互惠
2. 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过度管辖权
作者:杜涛,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内容提要: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一国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必须符合国际法上的实际联系原则。如果法院与案件之间没有实际联系,则法院所行使的管辖权就被称为过度管辖权。法国等国以当事人的国籍为由行使的管辖权、德国法院以财产所在地为由行使的管辖权、美国法院以被告从事经营活动或者瞬时出现为由行使的管辖权,都属于过度管辖权的类型。过度管辖权在国际法和国际私法上受到学者们的批判。一些国际条约中也试图对过度管辖权施加限制,禁止缔约国承认和执行其他国家法院依照过度管辖权所做的判决。中国《民事诉讼法》中也存在着一些过度管辖权标准。但中国《民事诉讼法》并不要求中国法院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审查外国法院的管辖权。
关键词:国际民事诉讼 过度管辖权 判决承认和执行
3.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博弈分析
作者:何其生,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霞光,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博弈论对国家在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成本收益进行比较分析,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指明不同国家的理性政策选择。囚徒困境博弈表明各国在判决承认与执行中会陷入相互拒绝的困境。智猪博弈表明经济大国在与小国的博弈中没有占优战略,但是双方合作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无限次重复博弈表明从长远来看合作有利于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合作博弈则指出有约束力的契约和利益的公平分配能保证参与人达成合作,并实现利益最大化。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例。这种拒绝行为对我国的长远利益是无益的。结合理论分析与司法实践,我国应该与其他国家强化互惠关系、加快条约签订以推动各国在判决承认与执行上的合作。
关键词:外国法院判决 承认与执行 博弈论 合作
4. 我国批准2005年海牙公约可行性问题的思考
作者:王吉文,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随着欧盟的加入,2005 年海牙公约的生效在即,我国对公约的批准问题由此凸显。表面上看,公约规定与我国法律规定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冲突,因而不会对我国批准公约的可行性带来消极影响。不过,由于我国当事人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整体弱势地位、我国法院由于法官素养与审判经验不足所导致的在法院选择中的竞争力不足,加上因公约所规定的被选择法院地法规则和选择法院条款独立性原则这个“致命组合”加剧对我国的不利后果,可能都会影响我国对公约的批准立场。尽管如此,远离公约体系之外也并非一定合理,尤其是在世界主要经济大国加入公约之后,因此,把握合适的时间点加入公约体系,应该是避免对我国法院竞争力以及我国利益带来不利后果的现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