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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怀疑就是另一版本的模糊事实

刑侦案审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8-12 08:55

正文

 

“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

“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这是法庭上我们听辩护人说得最多的话。诚然,辩护人没有必要也不宜在法庭上去主张案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但这并不表明单纯地攻击指控事实就是最好的策略,尤其当辩护人提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时候。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人们都有好奇心,法官也不例外。他可能也会对案件证据存在的一些问题产生疑问,但只有当这些疑问可以形成一个模糊的故事,且这个故事在现实中有可能发生时,证据上的疑问才能变成合理的怀疑。因此,优秀的辩护人懂得如何讲述另一版本的事实,只是他讲述的这个事实与公诉人不同,它更模糊、更不具体,但足以让人相信它有可能——注意只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是真的。

一、合理怀疑的提出

提出合理怀疑是辩护人的一种常用辩护策略。然而正如我在其他篇章里提到过的,合理怀疑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然而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从实践中的那些成功的合理怀疑中总结出一些规律来。

1.在证据接不上的地方寻找契机。

所谓证据“接不上”的地方,是指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只能从有证据证明的前后事实中进行推定的地方。比如,现有证据可以证明A与C,我们根据事实A和事实C之间的关系推定出了它们之间还经过了事实B。因为事实推定是可反驳的推定,所以这些地方都是提出合理怀疑的合适地段。

2.讲述另一个版本的模糊的事实。

另一个版本的事实,是指在前述“接不上”的地段上,提出另一事实D,即向法庭说明,A不一定经过了B才能到C,A经过D也可以到C。所谓模糊事实,是指一定不要试图去给D的存在寻找充分的证据,证明事实是公诉人的任务。辩护人只需要提出有这种可能就够了。

3.结合证据去论证怀疑的可能性。

尽管辩护人不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人们都喜欢那些有依据的怀疑,而不喜欢凭空的猜测。所以如果辩护人能在提出怀疑时,指出这是有证据基础的,那么怀疑的合理性就会高很多。需要说明的是,有时候这些证据不一定非要去调取,卷宗中现有的一些证据很可能会提供这样的信息。

二、一个具体的案例

我举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解释上述的抽象的论证。

【案情】被告人张某得知其女友李某某受到程某非礼,险些遭其强奸,便欲借程某次日约李某某之机,找程某解决此事。某日,张某得知程某将李某某约至东江县南湖公园,便约好其朋友赵某提前到达东江县南湖公园等待。当晚21时50分许,张某与赵某见程某与李某某来到南湖公园,便趁机围追程某,程某被张某追至南湖西北岸边,跑入湖中冰面。张某追到冰面时,感觉冰面不实,遂没有再追赶,而是上岸离开。次日中午15时许,群众报案称在湖中发现具男尸,经查系被害人程某。经法医鉴定,程某系溺死。根据现场勘验笔录及尸体检查笔录,程某尸体面部戴着眼镜,上衣兜里有公交卡一张。

上例中,检察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指控思路是不作为犯罪。法庭上,辩护人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主要论证的也是张某的作为义务问题,并没有对案件事实提出意见。

其实这个案件可以针对事实提出合理怀疑。我们可以根据前文总结出来的规律,把这个合理怀疑组织出来。比如下面这样:

1.找到证据“接不上”的地方。

按照起诉书的思路,检察机关的指控显然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程某在被张某追逐并跑上冰面后掉入湖中溺死。但这一事实并没有证据直接予以证明,而是根据张某将程某追上冰面的事实,以及程某于次日被发现溺亡在湖中的事实推定出来的。这就是本案中证据“接不上”的地方,我们可以在这里寻找合理怀疑的影子。

2.讲述另一版本的模糊事实。

下面需要考虑的是,在张某将程某追上冰面后,有没有可能出现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同的情况,最终也导致了程某溺死在湖中的结果?当然有可能张某追逐程某的时间是21时50分,程某的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却是次日15时许,其间相差了20小时的时间,但法医学却很难将被害人死亡的具体时间判断出来。这意味着我们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在张某将程某追上冰面并离开现场后,程某也在随后上了岸,之后又因其他原因落入湖中溺死。这种可能性如果成立,那么程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无关。

3.结合证据去论证怀疑的可能性。

但到目前为止,我们提出的怀疑还只是一个普通的怀疑,不足以让人认为它确有可能发生。因此我们需要找一些证据去论证它有可能是真的。这些证据不需要特别调取,从勘验现场笔录及尸体检查笔录中便可以得到——根据该两份笔录,被害人尸体及衣物上只发现了眼镜及公交卡,却没有发现手机、钱包或任何钱款。这是不是有点不太合理?被害人案发当天是约女孩逛公园,不带手机如何联系别人?不带钱怎么给女孩买礼物、饮料或食品?有几个人出门逛公园只带一张公交卡呢?从这个证据异常中我们可以对前面提出的怀疑完善下,即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如下怀疑:被害人程某在被追上冰面并在张某离开现场后,有可能亦离开了冰面,此后又遇到了他人抢劫,身上的钱款及手机被抢走,又被抢劫者推下湖中溺亡,次日被群众发现,于是才有了勘验现场和尸体检查过程中呈现出来的证据现状。现在,这个怀疑是不是又多了一些可信性?

 

原文载《刑事出庭修炼手册 成为高手的100个思维策略》,赵鹏著,法律出版社出版,2017年5月第一版。P460-P462。

整理:苏州市公安局信访处(民意监测中心)“不念,不往”、诗心竹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