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
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4楼大会议室。
此次计划分配房源35套,其中幸福城公租房房源26套,储藏室10间(储藏室与房间号一一对应),洪沟廉租房房源9套,储藏室9间(储藏室与房间号一一对应)。(详情见附件)。
根据现有房源情况,按照1月8日公示无异议的37名优先保障家庭综合计分排序结果参加现场选房。
现场选房时,原则上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选房,但被委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委托人(申请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模板见附件3)。
(一)选房家庭要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任何家庭不得提前或插队选房。
(二)选房时连续三次呼叫选房家庭选房顺序号及姓名未应答的,视同该选房家庭未到场,由下一序号家庭递补,同时将该家庭列在该批次选房家庭末位进行选房,选房截止时仍未到场的,视同放弃选房。
(三)所有选房家庭只有一次选房机会,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选房超时或选房后未填写《选房确认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家庭依次递补选房。
(四)选房人填写《选房确认单》后,不可更改所选房源。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
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第一时间在选房现场及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一)选房家庭代表请于开始选房时间30分钟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签到(非本人选房的,还须携带《委托授权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未签到的不能进入选房现场。
(二)选房时,一户选房家庭最多允许两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期间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大声喧哗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保障选房顺利进行。
(三)由于现场选房时间有限,请各选房家庭事前详细了解房源情况,做好选房预案,选房时带好纸和笔。
其他不明之处,可咨询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电话:2178137,2174252。
附件:1. 市级公租房可分配房源明细表
2. 市级公租房轮候登记优先保障家庭综合计分排序结果
3.委托授权书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