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育蓝皮书专家、人民日报体育部主任李中文
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喜欢跳广场舞,越来越多的不同年龄群体开始喜欢跳广场舞,都是不争的事实。
人们喜欢跳广场舞,是因为广场舞这种形式适合互相认识的、互不认识的人们结伴一起运动。
广场舞是一种舞蹈,也是一项运动,跳广场舞其实就是在从事体育锻炼和人际交往,这和打篮球、打网球没有本质差别。刻意把广场舞贴上老大妈运动的标签,肆意贬损广场舞是社会闲散人员的运动,既有失公允、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既然广场舞广受欢迎,既然跳广场舞可以身心愉悦,那么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就要尽力满足群众需求,顺应大势做好服务工作,而不是想方设法为广场舞爱好者设置花样繁多的门槛。
有关广场舞声誉不佳问题,大概源于两个因素:一是有些人跳广场舞时喜欢把音响的音量开得很大,造成事实上的噪音扰民;一是有些人跳广场舞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他人感受,给广场舞爱好者群体留下了“为老不尊”的口实。
怎样跳好广场舞?解决好爱好者需求不断高涨与跳舞场地十分短缺的矛盾,无疑是个关键。谈及在现有条件下如何跳广场舞才开心,其实更多涉及的是爱好者群体自身素质与心态调节。比如,明明已经意识到噪音扰民,就要主动降低噪音挽回影响;比如,明明不该是自己跳舞的地方却死缠烂打占住不放,就要自我反省及时改正;比如,一旦自己的健身需求与他人的工作需求、生活需求发生冲突,就要多考虑考虑他人的利益适度做出调整。
跳广场舞是为了放松身心、调整状态,如果因为跳广场舞给别人的工作生活健身带来影响,那跳广场舞的效果恐怕就会大打折扣。更何况,一旦广场舞的社会形象受到个别极端事件的牵连而被拉低,那最终影响到的恐怕是整个跳广场舞群体的利益。
任何一项运动的开展都应顺势而为,而在爱好者群体、身边群众利益与相关服务管理部门的互动中,爱好者群体争取自身利益的前提应该是约束管理好自己。惟其如此,广场舞才能树立好形象,赢得更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