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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面前,想好好说话的人还有机会吗?

新京报书评周刊  · 豆瓣  · 读书  · 2017-10-14 13:48

正文

在公共舆论场,我们永远不缺乏热点事件,尤其是近来的娱乐圈,简直堪称热闹非凡。从前些年的文章、陈赫,到近来的王宝强、白百何、薛之谦、鹿晗......当红明星们的花边新闻牵动着全体网友的目光。每当类似的引起全民关注的事件发生,我们总能看到网友们迅速地拉帮结派,站队表明立场,对于身处不同阵营的人,更是口诛笔伐、大加挞伐。非黑即白的愤慨和戾气中,似乎已容不下一个想好好说话的人。

网络暴力是一个经久未衰的话题。早在十多年前,“人肉”的机制已经引起热议,近些日子以来,关于“网络暴政”的讨论又再度兴起:一些被证实或传言具有某种道德丑闻的人物会在互联网上遭到全方位的身份公布与人格攻击,并且可以从中看到,许多参与这种攻击的网民往往会“上纲上线”,将当事人原本的错误无限放大,甚至在现实中给当事人带来困扰......

为什么我们在网络上的戾气越来越重?为什么我们越来越难以在网络上心平气和地讨论热点事件?今天跟大家聊聊网络空间如何讨论问题、如何面对争论、以及如何看待经久不衰的“网络暴力”。


撰文 | 冯庆

言语暴力的历史

网络暴力与“公开羞辱”传统密切相关

如同《千夫所指》的作者乔恩·罗森所言,网民们的行为与“公开羞辱”的传统密切相关。这种与“民主化”密切相关的传统相信,民众自身能够坚定不移地捍卫道德尺度,并通过谴责与惩罚,让过错者产生羞耻感,敦促其改过自新。在新时代,似乎这种道德主义的社会控制方式已经过时,如何从似是而非的“公开羞辱”中走出来,也就成了一项急需讨论的公共议题。

这种显然受惠于福柯的观点,试图揭示一种去人格化的普遍社会控制是如何给人类的自然生存带来压抑与威胁的。当然,问题并非出在道德羞耻感本身——自从有人类以来,道德羞耻感就与健全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对道德羞耻心的培育,礼俗、法律、风尚才得以获得稳定的基础。网络暴力的本质,或许并非源于对正义、公平和道德的诉求本身,而是源于这种诉求的过度。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就谈到,正义的本质是一种“适度”,其对立面并非仅仅是不够正义,还包括“过度正义”。 通过诉诸“道德羞耻心”而做出了违背道德羞耻心的事情,道德本身不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承担责任的是行动者的不知节制或者说不够智慧。

《千夫所指: 社交网络时代的道德制裁》作者: 乔恩·罗森 译者: 王岑卉 版本: 九州出版社 2016年10月

在传统社会中,人们也会造谣、毁谤,用不正确的态度过度羞辱道德上有失范嫌疑的人。然而,总体而言,公开羞辱作为一种长期以来得到普遍承认与接受的惯例习俗,却总是能够为大多数人接受。因为,大多数人认为自己只要在生活中善于隐藏,表现得不越雷池一步,也就不会遭到这种惯例习俗的伤害。然而,在网络时代,人们对“公开羞辱”产生恐慌的原因,则是自己“非道德”的一面随时可能通过极其发达的传媒技术而为众人所知——也就是说,如今的人们要隐藏自己的“非道德”,显得要比过去困难得多。因此,“网络暴力”才会成为一种真正“千夫所指”的社会现象:它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我们自身的生活安全。

任谁也无法否认,世界上就是有充满恶意之人,渴望挖掘他人的“非道德”面。他们会千方百计运用法律与礼俗权威来加害于人。问题在于,不能因为他们使用了道德作为凶器,就断然否定道德自身的意义。网络暴力的恐怖根源并非源自道德制高点的审判,而是源于其结构性的非理性机制。在遭遇现实中的公开羞辱时,我们至少还可以面对面地申辩;但在网络空间中,你根本不知道是谁在攻击你,进而也就无法找到合适的申辩策略,永远出于被动的“公关应急”状态。

网络暴力中,这种看上去缺失主体的“公开羞辱”作为一种恶,究竟源于什么?这个问题如果不得到解决,也就无法找到合适的手段对其进行整饬。因此,我们有必要回到实事本身,去思考、探讨“网络暴力”中的核心要素“网络”在什么意义上应当得到反省。

网络暴力的来源

互联网“眼球经济”,加剧虚拟的戾气

作为一个资深网民,为了捍卫某些观点而与网友展开争论,于我来说是常态,由此结下的梁子也数不胜数。偶尔我会在某些线下场合邂逅一些看上去咄咄逼人、曾经对我出言不逊的网友。然而,在面对面的交谈中,我却没有感到半点他们用网名发言时无时无刻不透露出的戾气。 相反,他们在“肉体状态”下反而显得格外审时度势、谦让有礼,愿意遵循议事规则将话题进行下去。

这样的规律也适用于我本人。曾经有朋友说,我在微信上显得格外冷漠无礼,他花了好半天打了几十行字回复我,我却只回复一个“嗯”或者“好”。朋友还问我是不是最近情绪不好——他哪里知道我只是单纯在做饭没法腾出手来打字?即便我这么解释,他仍然会抱怨说“那你可以说你在忙,等会儿再回我。我受不了简短的粗暴。”

以上的例子并不能证明网络暴力的现象不存在,但却可以证明,我们所以为的“网络暴力”其实有时并非出于一种明确的恶意或道德优越感,而可能仅仅只是由于表达机制的不当。著名的emoji表情“微笑”在较年长者眼里意味着“友善”,但在年轻人那里则意味着“尴尬而不失礼貌”;“呵呵”曾经是“哈哈”的节制表达,在如今则成了“嘲讽”的代名词。

或许,这是因为网络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是“文字”——由视觉呈现的连贯的表意符号。尽管存在着很多诸如“见字如面”的美好譬喻,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就准确传达自己的看法与感触而言,文字似乎无法取代表情、声音与肢体动作的地位。这是早在柏拉图写作《斐德若》的时代就已经发现的普遍现象:文字虽然能够记录许多信息,但却是“死的”——我们无法真正透过文字自身与时空错位的他人进行全面的交流。古人留在竹简上的日常口语在今天看来深奥晦涩;李商隐的《无题》至今让人捉摸不透,因为我们根本不是他这首诗在当时期待的“理想读者”。

《尼可马可伦理学》作者: [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 译者: 廖申白 译注 版本: 商务印书馆 2003年11月

根据语言哲学的一般原理,文字背后是复杂的语法和语用系统,如果缺少一个共同的语言交流背景乃至于文化环境,也就无法有效地传达观念。正因为如此,由于代际、文化、种族、性别的差异而出现的网络交流误区如今层出不穷,恋人与朋友当面交流不成问题,却在网聊里陷入猜忌,也就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更不要说那些素昧平生的网友了,他们只要看到对方的话里有敏感的词汇,就要马上“怼”回去——他们甚至连整句话都来不及读完,遑论耐心揣摩别人文字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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