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扬子晚报
新鲜事、有趣事、不平事、离奇事、为难事,欢迎第一时间微信我们哦!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南都周刊  ·  打响大战!他们官宣,接入!融合! ·  12 小时前  
广东应急管理  ·  一工厂凌晨突发爆炸,2死19伤! ·  23 小时前  
中国新闻周刊  ·  一座城与344万人的双向奋斗 ·  2 天前  
扬子晚报  ·  突发!南京地铁10号线设备故障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扬子晚报

判了!死刑!

扬子晚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9-11-29 21:51

正文

11月29日,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宣判了王某建故意杀人案
以故意杀人罪
判处被告人王某建 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现场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王某建的女儿何某某(2010年8月生)与被害人刘某某(2010年2月生,殁年9岁)系上饶市第五小学三年级(1)班的同桌同学。

2019年5月9日下午

何某某放学回家告诉王某建在学校受到了刘某某的欺负 王某建得知后,便语带威胁在三年级(1)班微信群反映了此事。

随后班主任汪某某、刘某某之父刘某均积极就此事进行了表态,刘某又添加王某建之妻何某的微信进行了沟通。

当天,汪某某从与何某的通话中得知王某建脾气不好之后,就电话告知刘某某父母说先不要与王某建沟通,其会调换座位将此事解决好。

次日上午

7时40分许 ,刘某送刘某某上学后骑共享单车上班。 7时50分至9时许, 刘某一直在与何某进行微信沟通, 表示此事已在积极处理中(包括刘某某向何某某道歉,汪老师已答应调换座位等)。

8时22分许, 王某建送何某某至上饶市第五小学,因在学校门口未等到刘某某家长,感到非常气愤, 在妻子何某电话告知事情已解决、让女儿去上课的情况下,仍坚持将何某某送回家中。 途中,王某建购买了一把屠宰刀。

9时12分许, 王某建携带屠宰刀返回上饶市第五小学,来到三年级老师办公室,看见何某和汪某某老师在交谈,未见到刘某某家长,便直接从后门 冲进三年级(1)班教室 对着已被调换座位、单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上课的 刘某某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续捅刺十几刀 随后又将倒在地上的刘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

刘某某被刺后经到场医生检查已无生命体征,后送医院抢救 无效死亡。 案发后,汪某某等人先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王某建明知他人报警,仍持刀坐在校园操场边的台阶上,公安民警到场后,将其控制。


上饶中院认为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