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45号建议的答复》。
教督建议〔2020〕6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评价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不断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教育部对普通高校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评价工作,主要包括本科院校评估和一级学科水平评估,有效推动了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了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本科院校评估和第五轮学科评估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你们提出的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评价体系构建的根本遵循”“构建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大学评价指标体系”等意见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并在相关方案制定过程中进行了充分吸收。
一、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评价体系构建的根本遵循”的建议
新一轮本科院校评估和第五轮学科评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评价导向,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守牢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底线,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不断提升我国学科建设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关于“构建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大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
新一轮本科院校评估和第五轮学科评估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有关评价理念、评价体系、评价方法等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和高校、学科实际,树立中国标准,彰显中国特色。其中:新一轮本科院校评估围绕“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教学管理和基本教学质量”“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和“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量保障有效度、结果满意度”,按照不同类型高校分类设计指标体系,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分类评价制度,着力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突出高校不同发展阶段特点,对新建本科院校主要开展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其他高校主要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五轮学科评估积极构建“思政教育成效”“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四维度评价体系,将重点考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情况,教材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及国际交流学习等方面情况,学生“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代表性成果和用人单位评价等。
三、关于“构建全国统一的评价数据平台”的建议
为加强对高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过程性监督和常态化监测,切实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减轻高校负担,教育部于2018年建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该平台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关联比对和逻辑校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各项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
四、关于“采取同行评议为基础、多元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的建议
新一轮本科院校评估和第五轮学科评估坚持同行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引入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重视从学生、教师和用人单位等方面考察高校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构筑多元多维多视角的评价方式。其中:新一轮本科院校评估按照“高校专家为主、行业专家适当”的原则组建入校考察专家组,评估中在强化高校专家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同时,不断提升行业专家的参与深度和评估话语权。第五轮学科评估探索“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 的合理结合度,对共识度高的高水平成果使用定量评价,其他代表性成果运用基于定量数据和证据的专家“融合评价”,提高评价的可靠性。
五、关于“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的建议
新一轮本科院校评估和第五轮学科评估强调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挂钩,确保评估“有用有效”。其中:新一轮本科院校评估着重强调对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的高校,以及在本科院校评估督导复查工作中发现的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采取约谈负责人、调减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措施,督促高校做实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第五轮学科评估优化结果分档方法,探索分类发布总体结果与提供分项结果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估结果呈现方式,向政府和参评单位按需提供诊断分析服务,在优化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学科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评价思想和评价文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