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非小事
经营主体要重视!
请注意,填报时
千万别图省事全填“0”
有些老板想着:
去年没开张或者公司刚成
所有数据都填0总没错吧?
“零值年报”是指经营主体在填报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净利润)时,数值全填为“0”,
该行为涉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真实情况可能是:
新办企业:至少有开办费用
停业企业:仍有基本支出
亏损企业:也有成本和收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最高可能面临吊销执照或20万元的罚款。
在政府采购、工程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公司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
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数据要“环环相扣”
•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
• 负债总额不可为负值
• 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 利润总额>净利润
•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 营收、利润、税费要形成合理比例
②单位要看清所有金额单位是“万元”
③特殊情况这样填
• 筹建期:填写开办费用
• 歇业期:保留必要支出
• 亏损状态:如实填写收入与成本
• 年报截止:每年6月30日(建议5月底前完成)
• 修改权限:6月30日前可更正
• 注意!年报填完了,
没有点“提交并公示”按钮,不算年报成功!
各位老板
年报不仅是法定义务
更是展示企业诚信的“金名片”
让我们用真实数据
擦亮信用招牌
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
纳入了年报“多报合一”
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
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基础上,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来源:安徽市场监管
采编:应宣处
发布:张正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