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必要的地方不惜付出最大的劳动与笔墨,否则就惜墨如金。
在舞台上一次上下场就过去了若干年,一个转身就行遍千百里的事是常见的。艺术家在这里获得了“随心所欲”的绝大自由,但他所追求的却是写出真正的真实,而不是制造弥天大谎。这才是判断作品的重要标准。手段是重要的,但并非起决定性的因素。
画家画过《烂柯山》中的场面。这里的“痴梦”是昆曲中精彩的单折戏。过去我曾说过,“痴梦”里面有着意识流的方法,也许有人觉得牵强,因为这与现代西方的意识流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不过我想说的只是,艺术家在进行创作时,苦苦追求的只是尽可能真实地塑造出人物来,他可以尝试使用种种方法,摸索每一条可行的途径。有时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作者遇巧是会想到一起去的。在文学史上这种例子多有,目前流行的比较文学研究探索的就是这方面的现象。评论一部作品属于什么主义什么派别是评论家的事情,他们为了探讨或其他原因,不能不把作品详细分类,进行比较研究。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从作者方面看,事先立志想写出一部什么主义作品的人到底不多。万一他把精神集中在这里,就十九写不出好的作品。如果把“痴梦”的创作方法归入心理分析一类,也许更容易使人信服。但在《烂柯山》产生的时代,一切“时髦”的创作方法都还不曾出世,却也是文学史上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