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则最近发生的新闻,对有车的朋友们来说是很典型的一个案子,也可以做为平时用车的借鉴。
今年5月份,家住成都的赵某,将价值40多万的牧马人停放在临时占道停车位上,工作人员收取了8元通宵停车费。不料,次日一早,车竟然不见了……
由于爱车没买盗抢险,赵先生担忧,如果车子找不回来,谁来为此负责?他认为,爱车在停放期间被盗,停车公司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成都交投停车公司回应称,要等三个月期限结束,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才能进行后续处理。其次,车被盗后最多由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因为停车公司给每个车尾购买了15万元的保险。如车主不满意,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车主:停车公司应对此负责
赵先生没买盗抢险,他认为,自己缴了8元通宵停车费给停车公司,对方应对此负一定责任。
停车公司:不构成保管关系
对于赵先生越野车在临时占道停车时被盗,成都交投停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做出如下回应:
1、车辆被盗才几天,要等到三个月期限之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才能进入正式的保险程序。
2、对于此类事件,法院曾有过判决先例,交投公司的临时占道停车场,不同于专营停车场,双方之间没有车辆保管合同,因此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
律师说法
说法一:交投停车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的票据不属于停车凭证;双方之间没履行发放停车卡、交押车辆钥匙等行为,难以证明双方保管关系,车主很难维权。
说法二,赵先生缴纳停车费给交投停车公司,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保管合同关系,交投停车公司应对赵先生车辆失窃担责。
对于临时停车这件事,现在在法律法规上还没有具体的成文规定。要避免这件事的发生,提醒广大朋友们,一定要把车停在安全的地方!不要因小失大!
欢迎投稿,建议/合作:[email protected]
| 精选热文 |
强烈要求健全法律法规
同意的,给小编赏个 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