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月,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进行了《中国公众对城乡医保并轨制度的认知调查》。调查发现,要想使医保并轨制度更能发挥维护公众利益的作用,公众认为非常重要的第一顺位是“加强立法保障”(50.0%),第二顺位是“加大宣传力度”(43.0%),“加强统筹管理”(42.5%)排列在第三顺位。
第一,要尽快完善法律环境,全社会普法。我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治建设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存在社会保障立法滞后、体系面窄、法制缺位等问题,相关的法律规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需加强对城乡医保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管,通过制度整合、健全体制、完善法规。还要加快推进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和医疗体制改革,有效地规范医生的医疗服务行为,减少过度为病人医疗和诱导参保人员消费的弊病。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管理行为,对采取冒名顶替、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法律处罚。逐步使医疗保险监督从行政监督转变为法制监督,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巩固和完善,确保制度并轨之后有法可依,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走上法治轨道。
普法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关键是让百姓接受。以丰富多样的活动,富教于乐,促进对城乡居民的普法。要针对城乡医保参保者生活特点,赋予普法工作一个有效的载体,促使百姓能广泛参与学法、用法活动,推进社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城乡居民医保的利民政策。针对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与补偿等加大力度宣传。虽然多数居民都知道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但对这种保险的具体细则了解不深,例如:筹资标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尽可能让每位参保人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具体的政策,掌握制度、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有必要将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金额、报销比例、转外就医报销流程等信息传达给他们,利用通俗易懂的普及手册以及广播电视媒体,讲解城乡居民医保的利民政策。
第三,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创新模式。城乡居民医保是患者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协调纽带,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是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整合的前提和保证。我国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工会组织管理、企业自我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三个阶段,当前面临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存在机构分散、政事不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国家赋予社保经办机构的地位和权力与其所承担的责任还很不匹配。机构负担沉重,严重制约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五险分设”是我国传统保险经办管理体制的典型特征,机构设置分散、管理体制不顺和保障能力不足是这种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后,有必要针对分险种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整合。例如,郑州市政府于2011年开始实施“五险经办机构合一”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改革,将分险种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整合,并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四,信息技术和网络建设。医保发展的大趋势是通过信息化的改造和精细化的管理,提高经办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城乡统一的医保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参保人员信息共享和网络连接,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度运行成本,而且能提升社会保障体系经办和管理工作效率。要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依据科学设计的原则进行信息化建设;统一制定系统的核心标准,避免信息不畅等现象;完善信息管理联动机制,业务经办人员是直接面对参保人员,不仅要熟练各种业务,还要及时捕捉新的管理服务要求并迅速反馈给信息技术部门,使信息技术不断改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