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山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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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一下关于疾病防控期间的一些劳动法方面的法律问题:1、对于被隔-20200202171111

法山叔  · 微博  · 法律  · 2020-02-02 17:11

正文

2020-02-02 17:11

解答一下关于疾病防控期间的一些劳动法方面的法律问题:

1、对于被隔离人员,单位还要支付他们工资吗?

答:工资还是要发,但具体怎么发企业可能会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被隔离,一时难以如期返工的,单位依旧应该支付你工作报酬。但是诸位要注意,法律规定的是“工作报酬”,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在隔离期间并未实际进行工作,企业可能会适当对你的工资数额进行调整。

2、对于延期复工的正常工作人员,我多放了这么多天假公司有权减少我的工资吗?

答:在没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正常运营,不行;但如果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不行,超过一个周期可以。

根据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如果受疫情影响,地方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延期复工的,或者确因客观因素不能复工的,若你工资是月结,那在第一个月公司可能会找你协商调整薪酬或者轮岗,如果你不同意,那工资还是得如约发放。但是超过一个月后,如果企业确受严重影响,工资可能调整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还没能去正常上班,那企业可能只会给你基本的生活保障。

3、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因为难以正常上班,公司以各种理由把我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吗?

这个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公司约定的复工时间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地方政府规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号,公司2月10号复工,你不来,那就涉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依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合法的公司规章制度对你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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