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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120亿定增不受H股上市影响,A+H模式或将更受上市券商青睐(附案例分析)| 定增并购圈

高禾投资GHICapital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2-28 22:08

正文


导读  自217再融资新政以来,无论是市场,还是媒体都做了大量的解读,定增并购圈也在不断观察市场上的案例如何修订和调整,包括昨天做了一个简单的统计,总体感觉,有影响,但未必有此前小伙伴们担心的那样冲击特别大。

 

与此同时,再次观察到的最新公告,东方证券120亿定增修订方案除了发行底价做出了较大调整之外,融资总规模其实并无影响,同时也不受去年刚刚登陆H股的影响。那有没有可能A+H模式将来会更受上市券商的追捧,甚至其他行业公司也同样青睐,启发意义巨大,不得不分享一下。

 

才公布120亿定增即遭遇新政

2017年2月13日晚间,东方证券公告了其定增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定增募资不超过120亿元,将全部用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其中公司现有股东申能集团、上海海烟投资、上海报业集团拟合计认购比例不超过50%。

 

与此同时,公司此次定增价格不低于13.74元/股,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其中,申能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2亿股且不超过2.3亿股,上海海烟投资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1.2亿股(且不超过18亿元),上海报业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5000万股(且不超过7.5亿元),其余发行对象尚未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名认购对象均为公司目前现有股东。其中申能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次发行前共计持有公司A股15.38亿股,持股比例约为24.74%。按照此次发行上限8亿股、申能集团认购2.3亿股测算,发行完成后申能集团持股比例将增至25.19%,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东方证券此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发展、投入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发展、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加大创新业务投入、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东方证券表示,近两年,同行公司纷纷通过再融资进一步提升净资本水平,导致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受到更为严峻的挑战。为此公司拟通过此次定增增强资本实力,从而缓解净资本瓶颈、提升综合竞争力、拓展创新业务并抵御经营风险。

 

然而,就在公司公告上述方案的第四天(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就发布了再融资新政,可参见才挂网!证监会最新定增细则的政策全文(附新旧对比和简评)| 定增并购圈》和《最新反馈!证监会:并购重组购买资产定价不变,配融定价规模均按照新政执行(附社群讨论)| 定增并购圈》,当晚受此项再融资新规影响,包括兴业证券在内的数十家上市公司纷纷公告中止或变更再融资计划。而就东方证券而言,才公告了定增计划,原定的股东大会都还没来得及开,更别说被证监会受理(定增政策新老划断标准)必然将按照新规执行,自然市场也焦急的等待着公司会进行如何的方案调整?

 

发行期首日定价影响较大,其他无影响

再融资新政主要是三限:限时(18个月,影响非公开发行等,但对并购重组无影响)、限价(发行期首日定价,与二级市场折价不大)、限量(发行人融资规模不超过发行前20%)。

 

本次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化定价机制的约束作用,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而原定增方案中,发行底价为13.74元/股,而东方证券今日(2017年2月28日)最新收盘价为15.28元/股,折价率达到10.08%。按照最新公告的方案来看,变化最大的一条就是发行底价的确认方式,即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而其他关于发行数量上限、融资总金额和募投项目均无变化。此前,曾有担心,去年刚刚H股上市的东方证券,是否会受此影响呢?

 

因为《监管问答》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自2015年3月份A股上市以来,东方证券也随着券商加杠杆的脚步不断的进行着资本运作。Wind数据统计显示,东方证券自上市以来共通过发行债券融资210亿元,通过间接融资(按筹资现金流入计算)募资资金4.5亿元,加上IPO募集来的100.3亿元,东方证券不到两年在A股市场合计募集了近315亿元资金。另外,公司还在2016年7月份通过发行H股募集到约68亿港元。


 

因此,当再融资新规出台时,就曾有担心,东方证券是否会因为H股首发融资收到18个月的间隔期影响,而从本案修订来看,限时(18个月间隔期)仅针对在国内募资部分,在H股上市相关融资不在此范围内。

 

实际上,从定增发行数量上限看,东方证券本次定增8000万股上限完全符合新规要求。Wind数据显示,目前东方证券A股总股本为51.88亿股,H股总股本为10.27亿股,A+H总股本累计为62.15亿股。按照定增预案,此次A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股,东方证券不在限制之内。

 

因此才会有了仅发行期首日定价受影响,其他发行数量上限、融资总金额和募投项目均无影响的修订方案。

 

更重要的是,A+H股的股本结构通过两个市场的交替使用,完全可以实现融资间隔的替代。

 

数据显示,多家于前两年内完成增发、配股和首发的上市券商均不符合新规中18个月间隔时间的要求,其股权再融资步伐或也将因此放缓。

 

相关公告显示,过去18个月内,共有5家上市券商完成了定向增发,分别为光大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和东兴证券。从间隔时间来看,光大证券在今年3月份后将正式达到18个月。紧随其后的山西证券、东吴证券将在今年下半年走出限制期。长江证券、东兴证券则需要等待明年。


另外,兴业证券、太平洋、东北证券三家券商于2016年内完成配股募资,配股发行完成时点均在去年上半年,这也意味着,其最快在今年下半年才能符合再度股权融资的资格。

 

要知道A股中,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等已有多家券商都是A+H股股本架构,要是此前终止定增方案的兴业证券也有H股,相信其再融资的需求就可以满足,那么,是不是会因此有更多的上市券商赴港(登陆H股,如兴业长江)回A(回归A股,如银河中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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