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hr.bua.edu.cn),在线注册并按要求填写应聘信息、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上传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证明材料(如:获奖、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等)。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2.填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中午12时止。
(二)应聘资格审核与面试
1.设岗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人事处进行复审。招聘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设岗单位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方式为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陈述视频。陈述视频要求如下:本人正面全身出镜、陈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岗位认知等,时长不超过3分钟,大小不超过50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岗位联系人邮箱,未按时提交视频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步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半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面试方式)。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学生辅导员岗的专业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教师岗的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为专业考核成绩。专业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以实际入围人数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及各环节考核成绩由设岗单位以电话、短信、邮件的形式或在报名系统通知,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各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过程中,学校纪检、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三)准入审查与心理测试
1.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准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应聘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测试。
(四)学校综合评议
人事处对设岗单位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推荐人选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评议,由进人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推荐拟聘人员。
(五)校长办公会审定
校长办公会对各岗位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审议,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
(六)
阅档、政审、体检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和档案审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安排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