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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高官!他们犯了习近平3年前指出的这个问题

政事儿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7-27 20:00

正文

十集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回顾了十八大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脉络。


曾经,在一些司法案件中,钱与法的交易,权与法的寻租,使个别司法裁判异化为正义污点。


片中提到:哪里有病灶,哪里就是改革下刀子的切口。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这曾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顽疾,破坏公平正义的“杀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对司法腐败,要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随后,片中播放了201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话的画面。



当时,习近平表示:实际上那些错误执行者,他也是有一本账的,这个账是记在那儿的。一旦他出事了,这个账全给你拉出来了。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小心今后拉清单,这都得应验的。不要干这种事情。头上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之心。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十八大以来,对于如何破解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习近平多次作出指示、提出要求。


2014年10月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



习近平说,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会议指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20多天后,2015年3月24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强调:我国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总体上与我国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应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司法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尽管中央领导三令五申,仍有一些领导干部触犯“红线”,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十八大以来查处的百余名省部级官员中,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者不下7人。


其中,政法系统5人,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另两人分别是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


7人中,第一个被宣布调查的是奚晓明,2015年7月12日被宣布调查。苏宏章、张越、卢子跃、陈树隆都是去年落马的“老虎”,陈旭、许前飞分别在今年3月、7月被宣布调查。


因此,201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告诫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敬畏之心”时,上述7人均还在领导岗位上。


但是,中纪委通报的奚晓明、陈旭、陈树隆、卢子跃、张越的问题账单中,都出现了“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字样。


奚晓明“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陈旭,“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陈树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司法活动”;卢子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张越,“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干预司法活动”。


苏宏章的问题账单也显示,他不仅在辽宁拉票贿选案中有违法行为,还“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前不久刚被“断崖式降级”、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的许前飞,“应与其关系密切的律师和私营企业主请托,干预和插手具体案件审判工作,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


7人中,奚晓明、卢子跃、张越均为“亿元老虎”。


奚晓明、卢子跃都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卢子跃的受贿金额高达1.47881221亿元,奚晓明的受贿金额也达1.14596934亿元。


张越于今年6月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金额高达1.57885012亿余元。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2015年8月,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曾提到奚晓明案,“作为在最高法院工作33年的老法官,奚晓明却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这是司法界的耻辱。”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撰稿/新京报记者 王姝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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