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
http://www.jssvc.edu.cn/
)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办于
1911
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自
1981
年成立以来,秉承
"
勤、勇、忠、信
"
的校训,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成为区域品牌院校。学校以确立
"
一个目标定位
"
、把握
"
两个基本立足点
"
和实现
"
三个全面提升
"
为总体思路,立足成就师生,全面提升内涵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创新发展活力、全面提升服务地方能力,全力建设一所立足苏州、面向江苏、辐射全国,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石湖、干将路、潭山和吏舍弄四个校区,占地面积
1262
亩,校舍建筑面积
49
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
149.11
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2.43
亿元。设有
12
个学院(部),开设了涵盖理工、文史、艺术、师范、体育等科类共
64
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12973
名。全校教职工
1000
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
44%
,硕士以上教师占比
73%
;有江苏省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省
"
六大人才高峰
"
、省
"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
、省
"
青蓝工程
"
等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对象
57
人,省优秀教学科研团队
4
个。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重点和社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构建打造人才培养特色。有教育部重点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
3
个,省
"
十二五
"
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
3
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
9
个
,
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
A
类项目
1
个。省级优秀
/
精品课程
8
门次,省级优秀课程群
1
个,
"
十一五
"
、
"
十二五
"
规划教材
12
部,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
9
部,省重点教材
7
部,教师主参编各类教材
300
余部。学校建有集教学、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
282
个,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1
个,省级实训基地
3
个;与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著名企业实现了校企深度合作,建有
319
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致力科研创新突破,坚持科技创新与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紧密结合,坚持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协调推进。建有
2
个省级工程中心、
3
个省级研究所(基地),
5
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平台)、
25
个校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所)。近五年来,获国家、省、市科研项目
346
项,其中承担或合作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8
个、省部级项目
24
个;获省市两级科研成果奖
101
项,其中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两项;授权发明专利
192
项,知识产权数连续多年位列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在多个领域为地方经济建设、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并承担课题研究,为苏州古城墙恢复重建、山塘文化保护、刺绣传承与创新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积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先后与加拿大乔治布朗学院、新西兰国立理工大学、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澳大利亚坎根学院、德国北黑森州职业技术学院、英国博尔顿大学、新加坡沙顿商学院、日本金成学院等国外高校在共建专业、课程合作、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方面开展了有效合作。在校长期外教
10
名,其中
1
人获得国家友谊奖,
3
人获得省市级荣誉。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首批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模范教工之家、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先进学校等称号。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是首批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
2005
年
6
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
[2011]46
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
[2011]27
号)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33
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2.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1972
年
4
月
29
日以后出生)。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77
年
4
月
29
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或生源地;
3.
招聘岗位详见下面
"
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
中的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4.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
)被辞退未满
5
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联系岗位咨询电话,确保充分了解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
2018
年苏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8
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
http://zp.ehall.jssvc.edu.cn/
电话:
0512—65984270
、
0512—66502983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3.
报名材料:
(
1
)上传个人
2
寸免冠照片(
30KB
以下,
jpg
格式,像素
130X170
)、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在
"
学习简历
"
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2018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3
)社会在职人员还需上传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
4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在
"
学习简历
"
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面试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学校网页(
http://www.jssvc.edu.cn
)对外公示三个工作日,随后组织招聘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根据专业岗位要求,面试可为专业面试或教学(专业)能力考核加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
60
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
http://www.jssvc.edu.cn
)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
1
: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如学校决定递补(也可决定不递补),在报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录取和聘用
1.
学校根据招聘专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及政审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
http://www.jssvc.edu.cn
)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录用人员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
3
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为
12
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
1
)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年收入不低于
15
万元;
(
2
)给予一次性房补,博士研究生
30
万左右,教授
50-70
万元;
(
3
)给予科研启动金,博士研究生
5-10
万元,教授
20-30
万元。带入科研项目的,根据学校规定给予配套,并且每项目另增加科研启动金
2-8
万元;
(
4
)博士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
5
)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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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业大学
二
○
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