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与北京上海相比,杭州目前尚存在顶尖领军型人才结构性短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集聚不够多,人才工作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够健全,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不够高,推进人才国际化步伐有待加快等问题。因此,杭州更加注重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等方面人才的引进。
“521”计划
工作目标: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市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企业和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成果转化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领域,引进并重点支持2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每年引进10名左右拥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从事创新工作的青年人才。
引进类型:杭州市“521”计划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入选后应全职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个月时间。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创新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专家不超过65周岁),来杭时间应在3年内。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经济金融类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一般应是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和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经济金融类人才。申报人一般应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经济金融类人才应有5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4.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二)创业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为华裔。
2.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5.申报人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申报创新人才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申请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4项条件中的1项破格。
(三)青年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华裔,来杭时间应在3年内,金融类青年人才申报单位须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中型金融机构。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3.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或金融工作经历。
4.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此次申报计算年龄、工作年限和企业成立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对特别优秀或我市特需,需突破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的人选,申报时应按要求填写破格申报要求及理由。
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入选“521”计划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创业支持、科研条件、职称评定、居留落户、安家补助、子女入学、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待遇。其中入选创新人才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的人才,到岗后将给予80万元人民币安家补助;入选青年人才项目的人才,到岗后将给予50万元人民币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