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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诚信,是这个社会的最大痛点

天下说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1-22 10:08

正文


 

借给朋友的钱,没有如期归还,还受一肚子气;花了高价买的名牌,居然是代工厂做的A货;买的年卡还没消费几次,商家突然就人去楼空了;家里的老人省吃俭用,结果被电信诈骗一个电话骗去积蓄……凡此种种,社会交往中,缺乏诚信已经成为最大的痛点。

 

无需谴责世风日下、道德沦丧,这是转型社会必然遇到的问题。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法律的作用其实很小,因为人际交往有习惯、面子和潜规则维系,不讲规矩的人必然遭到亲朋好友的唾弃。在熟人社会狭小的圈子里,信息也是对称的,基本上不存在诈骗的空间,秩序的破坏者要付出的代价可能是永远失去生存的资源,自带惩罚机制,可以约束行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的频繁,市场经济带来了完全陌生的商业社会,滋生了大量的机会主义者,坑蒙拐骗也有了充分的空间,如果法律再不健全,失信者违法成本低而获益高,老实人吃亏,真会变成“互相投毒”的社会。

 

这绝非危言耸听。卖蔬菜的不吃自己卖的蔬菜,卖保健品的不吃自己卖的保健品,因为只有卖家知道其中夹杂了多少对人体有害的东西。他们认为自己身在江湖,身不由己,因为不买化肥,不催熟,或者不打激素,自己家的产品可能会在市场上处于劣势或者以更高的成本获得更少的利润。而一旦变现以后,他们又可能在消费市场上落入其他商家的圈套。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除非你自给自足,退回到小农经济。说谎,成了陌生人市场的标配。虚假广告,虚假承诺,诚实反而成了一种稀缺商品,因为诚实经常得不到应有的正收益。



 

我知道国外诉讼过程中惩罚证人说谎的机制,是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道防御,作证前让证人宣誓,让证人不敢做伪证,作证过程中进行交叉询问,让证人不能做伪证,作证后发现伪证就用严厉的刑罚进行制裁,让证人做伪证付出惨重代价。这些制度为什么行之有效?首先是普遍的宗教信仰传统,让宣誓的证人有非常强烈的心理强制,因为做伪证违反戒律教义;然后是通过严密的交叉询问发现证人证言的漏洞,通过盘问发现证言背后的真相;最后是以较高的违法成本对作证的证人进行奖惩归责。这样的制度设计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仍告阙如,所以伪证在我国诉讼中尤其是民事诉讼中司空见惯。

 

在社会生活中是否也可以建立这样的促进诚信的机制?在中国有一定的难度。中国人普遍没有宗教信仰,就算信佛教,很多人也是带有强烈的功利色彩,与纯粹的信仰有差异。我曾经跟学生说过,让中国人手按圣经宣誓或手按宪法宣誓,还不如手按人民币宣誓来得直接。掏出两万现金,如果说假话被查出来,这钱就没了,那他得掂量一下是否要说谎,因为真的肉疼。中国的法律对于失信行为的惩罚,简直不是惩罚而是鼓励,有信用系统吗?没有。民事中伪证有入罪吗?没有。老赖寸步难行了吗?也没有。网上交易量最活跃的某宝,充斥了假货,但真正维权却很艰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了三倍赔偿甚至十倍赔偿了,但最终得到法律保护的,却凤毛麟角。太累了,都感觉不会再爱了……

 

有个老赖,欠债不还,还周游世界。结果在他去南极旅游的时候,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即限制其消费,买不了回程票。他最终选择了立即马上还钱,否则会被冻死在那里。不要对人的道德有过高要求,只有让其违法成本足够高,失信的惩罚足够大,才能封杀机会主义者。如果每一次失信行为,都被记载入个人诚信体系,公开透明,失信者寸步难行,那谁还敢以身试法?当然,最为重要的,是作为管理者的政府,带头表率,立木取信,这样才有可能上行下效,起到正面而良性的效果,否则诚信缺失造成交易成本增加,最终全输的是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