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基本情况
评价选取国土开发强度、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建设用地地均GDP(以下简称“地均GDP”)、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以下简称“地均固投”)、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以下简称“单位GDP地耗”)、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以下简称“单位固投地耗”)等6项关键指标进行统计测算,以反映各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水平。同时还根据多项指标综合计算各城市的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值,对各城市情况进行了综合比较(各指标解释详见附件5)。
总体来看,2014-2016年度,参评城市由于部分地级以上城市的有关用地、经济、人口数据包含了其下辖县级市的数据,为避免重复计算,在合并这些重复统计的县级市后,共对326个城市数据进行汇总(即273个地级以上城市,53个县级市)。
国土开发强度从6.85%上升至7.02%,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从4665人/平方公里下降到4613人/平方公里,地均GDP由201.1万元/公顷提高到 222.2万元/公顷,地均固投由125万元/公顷增长至152.3万元/公顷,单位GDP地耗从11.1公顷/亿元下降到9.07公顷/亿元,单位固投地耗由1.2公顷/亿元减少到0.8公顷/亿元,集约用地水平逐年提高。
(一)国土开发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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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底,参评城市土地总面积488.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50.9%。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4.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7.7%。国土开发强度为7.02%,较2015年提升0.09个百分点。分省看,上海的国土开发强度最高(36.89%),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26倍,天津(34.77%)次之,最低为西藏(0.27%)。分城市看,地级以上城市中(以下正文中如无特别说明,该表述均不含直辖市),深圳市、东莞市、厦门市等17个城市高于25%;县级市中,临夏市、侯马市、石河子市等4个城市高于25%。
(二)人口承载水平。
截至2016年底,参评城市常住总人口12.7亿人,常住城镇人口7.5亿人,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为4614人/平方公里。分省看,上海的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最高(8899人/平方公里),是全国参评地区平均水平的1.9倍,北京(7381人/平方公里)次之,最低为内蒙古(2052人/平方公里)。分城市看,地级以上城市中,汕头市、毕节市、温州市等12个城市高于8000人/平方公里,克拉玛依市、鄂尔多斯市、大庆市等8个城市低于2000人/平方公里;县级市中,临夏市、西昌市、都匀市等14个城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阜康市、二连浩特市、文昌市等6个城市低于2000人/平方公里。
(三)经济承载水平。
建设用地地均GDP:2016年全国参评城市GDP为76.2万亿元,环比增长6.9%;建设用地地均GDP为 222.2万元/公顷,环比增长5.6%。分省看,上海(912.8万元/公顷)最高,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1倍;甘肃(81.6万元/公顷)最低,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6.7%。分城市看,地级以上城市中,深圳市、广州市、厦门市等8个城市高于600万元/公顷,定西市、黑河市、阜新市、平凉市则低于50万元/公顷;县级市中,绥芬河市、西昌市、永安市等7个城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讷河市、北票市、文昌市、德令哈市则低于5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2014-2016年3年,全国参评城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平均值为52.2万亿元,经评价计算后的2016年度的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 与计算建设用地地均GDP使用当年GDP不同,评价在计算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时,使用2014、2015、2016年3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平均值作为分子,主要考虑固定资产投资推动经济增长存在一定滞后性,且固定资产投资年间波动相对较大,所以采用三年均值进行运算有助于减少年间波动带来的影响。]为152.3万元/公顷,环比增幅8.6%。分省看,天津(316.5万元/公顷)最高,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倍,辽宁、内蒙、甘肃等省较低,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75%。分城市看,地级以上城市中,贵阳市、西宁市、福州市等14个城市高于300万元/公顷,克拉玛依市、河池市、呼伦贝尔市等14个城市低于50万元/公顷;县级市中,凯里市、绥芬河市高于300万元/公顷,格尔木市、东方市、调兵山市等6个城市低于50万元/公顷。
(四)经济增长的地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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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GDP地耗:2016年,参评城市单位GDP地耗9.07公顷/亿元。分省看,西藏(91.45公顷/亿元)最高,北京(2.42公顷/亿元)最低。分城市看,地级以上城市中,邢台市、大同市、日喀则市等10个城市地耗超过50公顷/亿元,经济增长的土地资源消耗水平较高,需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圳市、大连市、乌鲁木齐市等43个城市耗地量较小,小于5.0公顷/亿元;县级市中,德令哈市、石河子市超过50公顷/亿元,潜江、西昌、永安等4个城市小于5.0公顷/亿元。单位固投地耗:2016年,参评城市单位固投地耗0.8公顷/亿元。分省看,单位固投地耗西藏(5.15公顷/亿元)最高,天津(0.27公顷/亿元)最低;分城市看,地级以上城市中,拉萨、张掖、抚顺等10个城市单位固投地耗高于3.0公顷/亿元,土地资源消耗水平较高,攀枝花、娄底、湘潭等7个城市单位固投地耗低于0.30公顷/亿元;县级市中,德令哈、二连浩特、格尔木等7个城市单位固投地耗高于3.0公顷/亿元,潞城市的单位固投地耗低于0.3公顷/亿元。
(五)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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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底,全国参评城市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为30.97。分省看,有12个省(区、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天津、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江苏、重庆、广东等8个省综合指数高于36,集约利用程度较高;有19个省(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甘肃、内蒙古、宁夏、辽宁、山西、吉林、海南综合指数低于25。分城市看,全国地级以上参评城市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深圳、广州、厦门、武汉、温州、无锡、福州、杭州、长沙、常州等市。全国县级参评城市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石狮、临江、瑞安、诸城、冷水江、江阴、乐清、昆山、张家港、乳山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