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到超市为赊一包价值20元的香烟被拒绝后,竟用匕首对着收银员胸口,强行索取一包香烟离开不久就被公安民警抓获。4月17日,荔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覃某。
现年41岁的覃某,是荔浦县人。2017年4月3日20时16分,覃某酒后到荔浦县荔城镇城滨路陆某经营的超市,要求陆某赊一包香烟给他,陆某没有答应覃某的要求,覃某辱骂了陆某一阵后离开超市。
覃某对陆某不肯赊香烟一事越想越生气,一怒之下,回到其租住房拿了一把匕首再次来到超市里,亮出匕首直接冲到超市收银台内,用左手抓住陆某的衣服,右手持匕首对着陆某的胸口,并语言威胁,要陆某赊香烟给他,陆某见此情况不敢反抗,拿了一包价值20元的真龙香烟给覃某。覃某得到香烟后离开超市。
荔浦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公安民警于当日21时30分在荔城镇城滨路“阳光花园”小区门口将覃某抓获,从其身上缴获真龙香烟一包,作案使用的匕首一把。经审讯,覃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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