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为企业设立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
——专访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
管维 摄影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在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等改革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最近,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同志就有关问题接受了本刊专访。
半月刊记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目标是什么?有哪些考虑?
刘玉亭:这项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实现企业自主直接登记,责任自负。就是说,改变现行的以预先核准为核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与其他登记事项在企业登记时一并办理,进一步实现企业登记便利化。
这个目标方向是基于两个基本考虑确定的。一个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考虑。商事制度改革有两个基本初衷,也是两个重要原则,就是还权于民和运用信息对称促进交易秩序的维护。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前置审批变为后置审批、年检改为年报、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建设,包括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这些改革设计都是基于这两个初衷,而且在改革实施中,也是这两个初衷或原则在交互发生作用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名称制度改革,既体现还权于民,又依靠开放名称库、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来解决信息对称降低维权成本,促进企业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另一个基本考虑是要解决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的突出问题。我国现行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是适应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起来的,在一定历史阶段,有其存在、发展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特别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预先核准制度效率不高、标准不一、责任不清、争议难解等弊端也逐渐显现。为解决这些问题,各级企业登记机关从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简化程序、规范审查行为等多个方面进行改进,也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类市场主体迅速增长,市场主体活力有效释放,企业起名难、核名难等问题更加突出。现行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要求相比,在许多方面已经明显不协调、不适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半月刊记者:据了解,总局高度重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那么,对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路径、步骤,是怎么考虑的?
刘玉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不是修修补补,而是从理念到措施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改革需要理论指导、顶层设计,更需要不断试验,不断探索,在实践中创新。因此,在改革路径选择上,我们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试点探索、自下而上、总结推广的办法来推动。
改革主要有三项工作。一是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二是建立禁限用字词库,三是建立争议和纠错机制。这三项工作要自下而上逐步推进,总局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推动相关法规的立改废,保障改革在法制的轨道上进一步推进。2016年基本落实了开放县级企业名称库工作,今年将进一步扩展到地市和省,为最终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创造有利条件。
半月刊记者:据了解,2015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先后批复深圳市、天津市、福建自贸试验区、北京中关村、广西防城港市和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等地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那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主要有哪些做法?这些做法效果如何?您如何评价?
刘玉亭:试点地区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开放企业名称库,建立禁限用字词库和企业名称申请的查询比对系统。二是自主申报。申请人自行登陆查询比对系统,参照系统提示信息,确认其拟使用企业名称并自主申报。三是自主承诺。企业在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的同时,做出承诺,并对申报的名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是争议处理。对于企业申报名称与其他企业名称或者其他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企业既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争议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争议裁决和法院判决,企业如不予配合,企业登记机关可以除名等方式强制予以执行。试点以来,总体看效果是好的,登记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了大众创业,遏制了“傍名牌”行为,名称争议易解易结。
各试点地区均公示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提供企业名称自主查询比对服务,很大程度上保证规定统一、透明,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和自由裁量,既维护了公平正义,又从根本上杜绝权力寻租的可能,为根本上克服“四难”、转变窗口作风奠定了制度基础。
当然,对试点成效也不能估计过高。一些试点地区核准环节还没有真正取消,与最终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半月刊记者:改革遇到哪些难题,该如何破解?
刘玉亭:主要是理念问题。会有人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作为一种权力,把住不放,不愿改革,甚至用这样那样的理由抵触改革。
从试点地区看还有一些具体问题,比如名称库的清理。试点地区和一些开放名称库的地方反映,名称库积累的问题比较多,清理起来量大、问题复杂,比较困难。
再比如禁限用字词库的维护。各试点地区在建立自主申报查询比较系统过程中,普遍建立了禁限用字词库。但由于汉语字词存在同音、同义以及音近、形似等复杂变化,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对某些用词用语存在不同理解,编制、维护禁限用字词库难度比较大。
对这些问题,应当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企业名称库是随着企业登记工作不断发展逐步建立、累积起来的。30多年来,国家政策法规不断调整,工作模式也从原来的手工作业发展为依靠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来办理。发展变化很大,难免积累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只有把名称库清理好,才能为申请人提供全面、可靠的查询、比对服务。在这方面花点时间和精力是值得的。
对于禁限用词库,也应当有全面、客观的评价。权利的实现以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为边界。企业名称权作为企业自然权利的一部分,应当以不损害他人和集体、社会公共利益为界限。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必然要求在充分保障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利的同时,充分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的要求,对违反公序良俗等字样进行必要限制。但是,汉语词汇纷繁复杂,怎么能穷尽各种变化。禁限用词库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存在挂一漏万的情况也很正常。当然,对这个问题,试点地区也取得比较好的经验。比如,在企业登记环节,发挥企业登记人员的作用进行必要把关,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改革是责任,改革就要有担当。在这方面,各地登记机关都要有敢于改革、勇于改革、善于改革的精神和本领,要有包容改革的容错胸怀和机制,切实把改革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记者 洪丹 曾麒)
(此文发表于《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2017年第4期)
制作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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