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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中医药相关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医药发展核心指标研究(课题经费20万元,编号GZY-GCS-2017-053)
1、研究要点:结合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形势,综合分析中医药发展现状特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特点,与时俱进,研究提出中医药发展核心评价指标,能够科学、全面反映发展现状,预测研判发展趋势,支撑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指导具体工作落实。
2、提交成果:中医药发展核心指标研究报告。
(二)《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课题经费20万元,编号GZY-GCS-2017-054)
1、研究要点:《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十三五”时期中医药领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具体体现,《规划》已印发实施。为做好《规划》落实,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情况,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科学规范评价《规划》执行情况。
2、提交成果:《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三)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研究(课题经费10万元,编号GZY-GCS-2017-055)
1、研究要点:按照《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对中医药发展的顶层设计要求,针对中医药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体系不完备的现状,研究建立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促进中医药综合统计工作常态化运行,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构建完整、系统的中医药特色统计指标和统一标准的中医药统计制度。
2、提交成果:中医药统计指标体系及中医药统计制度研究报告。
(一)课题研究工作要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中医药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聚焦推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及《中医药法》实施。围绕中医药发展核心指标、《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及中医药综合统计,研究提出有深度有质量的政策研究报告。
(二)课题研究工作要坚持改革思维和创新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立足国情社情民情,着力解决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相关课题的总体思路构想。
(三)课题研究工作要注重成果转化,研究成果既要具有适度前瞻性,更要具有可操作性,为中医药领域政策体系建设和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提供理论技术支撑。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所有。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由中医药政策研究领域有较丰富经验的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成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以及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如实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研究课题申报书》。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寄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规划投资处(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信封上请注明“申报中医药发展相关研究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规划财务司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最终结果将于12月中旬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并与入选委托研究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拨付相应研究经费。
(五)对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规划财务司根据课题涉及领域提出承担单位。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3月。课题承担单位应在2018年3月3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5份正式研究报告及报告简本,1份电子文档)。
联 系 人:李天伟、刘路华
联系电话:010-59957658,5995766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
编辑:朱蕗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