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赞宁撰、富世平校注:《大宋僧史略校注》卷中《管属僧尼(祠部牒附)》,中华书局,2020年,第132—133页。田光烈:《度牒》,中国佛教协会编:《中国佛教》第2辑,知识出版社,1982年,第343—347页。
[2]孔品屏:《张永馨道士度牒:“身份证”上的押印》,《江南印记》,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76—89页。该度牒1962年出土于上海闵行马桥镇张永馨墓,文书结句为“给付道士张永馨收执凭照,须至出给者”,“右给付道士张永馨收执,准此”,年月上钤“礼部之印”1枚,另有礼部勘合半印1处,牒尾由礼部尚书、左右侍郎及与祠祭清吏司官吏(郎中、员外郎、主事以下)押字。此件道士度牒与宣德八年(1433)日本朝贡僧人灵珍度牒形制基本相同。后者见无著道忠:《禅林象器笺》第23类《簿券门》“中华度牒式”,中国宗教历史文献集成编纂委员会编纂:《藏外佛经》第29册,黄山书社,2005年,第561—562页。该书初刊于日本宽保元年(1741)。
[3]虞云国就以“当时入宋僧的度牒完全仿效宋代体例”为由,曾引日本承久元年(宋嘉定十二年,1219)入宋僧度牒的部分内容来说明宋代度牒的形制(虞云国:《度牒》,《万象》编辑部编:《钩沉历史》,辽宁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55—165页)。此后,又在《水浒寻宋》引用了一件辽代乾统年间(1101—1110)颁发的度牒(虞云国:《水浒寻宋》,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438—453页)。上述看法应受曾我部静雄、道端良秀等日本学者的影响。周奇虽已指出道端氏关于日唐度牒形态相近的看法并不准确,但在日本仿宋度牒与宋代祠部牒样式上,仍存在与虞云国类似的看法。见周奇:《唐代的度牒文书》,《史林》2022年第3期,第24-34页。承久元年度牒的完整形态,见无著道忠:《禅林象器笺》第23类《簿券门》“日本国度牒式”,《藏外佛经》第29册,第562—563页。此件入宋僧度牒与分别藏于镰仓报国寺、早稻田大学荻野研究室的入元僧慧广(天岸慧广)弘安九年(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和士思(友山士偲,亦称友云士思)正和二年(元延祐六年,1313)形制相同,但赵莹波认为后两件文书都存在明显作伪痕迹,属于当时涉外交往中“非国家性集团行为”的伪造文书现象(赵莹波:《唐宋元东亚关系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年,第103—106页)。更何况,即便搁置作伪争议不论,也应该意识到这些文书依据的是13—14世纪日本官方度牒,因而形态基本一致,故不可用以说明宋代度牒形制。至于《水浒寻宋》所增辽代度牒图版,是1974年发现于山西应县木塔内佛像内的辽代印刷品,系一件空名菩萨戒坛所牒(郑恩淮:《应县木塔发现的七件辽代印刷品》,《文献》1986年第1期,第248—256页),文书形制属于戒牒,而非度牒。
[4]吴自牧《梦粱录》卷九《监当诸局》载,“度牒库,在油车巷,掌僧道二流承恩敕牒”(王国平总主编:《杭州文献集成》第7册,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96页)。
[5]王文章:《浙江近世道教方志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李小荣指导),2019年,第284—285页。
[6]此据丁丙《武林坊巷志》卷一〇《丰下坊三》所引《西湖梦寻》及〔乾隆〕《杭州府志》、〔雍正〕《浙江通志》(《杭州文献集成》第24册,第392—393页)。
[7]吴燕武:《杭州通玄观及其道教造像》,李凇主编:《道教美术新论:第一届道教美术史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山东美术出版社,2008年,第231—240页。唯喜:《杭州通玄观造像:瑞峰之阳的道教石刻》,《中国道教》2013年第4期,第55—57页。
[8]林云铭:《重修通玄观志序》,姜南撰、吴陈琰增补:《通玄观志》卷首,影印清康熙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46册,齐鲁书社,1996年,第407页。
[9]吴陈琰:《重修通玄观志序》、马铨遵:《重修通玄观志后跋》,姜南撰、吴陈琰增补:《通玄观志》卷首、卷末,《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46册,第409、479页。
[10]姜南、吴陈琰:《通玄观志》卷下《法派》,《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46册,第472页。按,“六月”据牒文应为“五月”,且绍兴三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是三省同奉圣旨及都省札子颁降的时间,并非紫衣、师号牒给付的时间。另外,颁赐高宗宸翰与敕赐左右街都道录、少师职衔的时间,也与赐紫衣、师号时间不同,详后。
[11]详细情况参见王文章:《浙江近世道教方志研究》,第92—93页。
[12]姜南、吴陈琰:《通玄观志》卷下《敕牒》,《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46册,第476—477页。三牒按照原书样式移录,个别地方根据宋代文书形态加以调整,并已径改其中误字。
[13]“现存文本”即《通玄观志》所录三通文书,但编者未清楚交代所载“南宋敕牒”依据的是石质文书,还是纸质文书(原文书或文书抄件),也不清楚押字究竟在哪个环节被省略。
[14]《宋史》卷三二《高宗纪九》,中华书局,1977年,第610—611页。
[15]姜南、吴陈琰:《通玄观志》卷下《艺文·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46册,第443页。此碑及刘能真题记刻石,今皆存通玄观遗址。录文参见阮元:《两浙金石志》卷九《宋创建通元(玄)观碑》《宋刘能真创建通元(玄)观记》,《续修四库全书》第91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9页。
[16]据今存杭州吴山三茅观遗址的明嘉靖十八年(1539)重刻宁寿观赐额敕牒,颁降日期是绍兴二十年六月,阙日。图版见吴铮强:《宋高宗的神仙朋友:杭州三茅宁寿观及通玄观》,载包伟民等:《在田野看见宋朝》,浙江古籍出版社,2022年,第150页。据《宋会要辑稿》礼五之二三,应是六月二十七日(雷闻:《〈宋会要·道释类〉的复原与校勘》,《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第5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96页)。阮元认为陆游之所以书作“十月”,可能是未见此敕牒的原因(阮元编:《两浙金石志》卷八《宋三茅宁寿观尚书省牒碑》,《续修四库全书》第910册,第627—628页)。
[17]潜说友纂修:《咸淳临安志》卷一三“宁寿观”条,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著:《宋元浙江方志集成》第1册,杭州出版社,2009年,第453页。该书载陆游撰碑在庆元(1195—1200)初。不过,据集本《行在宁寿观碑》题解,称碑文撰于绍熙五年(陆游著,马亚中、涂小马校注:《渭南文集校注》卷一六,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册,第172页)。或志据立碑时间,而集据撰文时间。
[18] 刘敖奏请长生田一事的经过,被淳熙年间(1174—1189)担任萧山知县的顾冲记载在其所著《萧山水利事迹》中。此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明清萧山县志》,上海远东出版社,2012年,第718页。
[19]姜南、吴陈琰:《通玄观志》卷下《艺文·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46册,第443页。
[20]阮元:《两浙金石志》卷九《宋创建通元(玄)观碑》,《续修四库全书》第911册,第6页。《通玄观志》未载此碑末尾刘敖的题署,碑文亦与《两浙金石志》所载略有差异。
[21]宋哲文:《宋代敕黄文书略探》,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编:《广州文博》(8),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192—206页。该文还指出,宋代敕牒文书在被收入后世文献集或金石录时,常被简称作“牒”或归入“牒”类编目。这一做法虽然简单直接,但却忽略了宋代“牒”并不具有“敕牒”的特指功能。正因如此,宋人对“敕牒”的特定含义较为明确,一般不会将其笼统的称作“牒”或“福牒”。
[22]在宋代,通常道士担任管内道正满七年,无私罪,经本州保明,可陈乞紫衣,有紫衣者给师号。此外,年满八十的道士女冠,亦可如前赐紫衣、师号。除此之外,道冠亦可通过皇亲、近臣保荐奏赐,或通过朝廷对重要宫观的定额拨赐制度获得紫衣、师号(唐代剑:《宋代道教管理制度研究》,线装书局,2003年,第233—243页。武清旸:《宋代对道士的管理政策》,载张龙成等:《宋代道教管理制度与政策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91—98页)。
[23]第二、三牒中“令史高”下“支直”,似乎并非是其名字。有一种可能是,原文书中“高”姓下的花体押字,被文本的整理者误释作“支直”。
[24]此处推断三牒书填于三个不同的工作日,只是根据文书形态分析而提出的一种可能性。当然还有其他可能,如匿名审稿专家提出的,同日降下的文书由不同的吏员分工签署,也是符合常理的。
[25]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李之亮宋学全集·宋代职官通考》第1种,巴蜀书社,2020年,第4册,第2041页。
[26]何异《宋中兴百官题名·学士院》“王刚中”名下注曰:“隆兴二年闰十一月,除翰林学士,以避祖讳,改除礼部尚书、直学士院。十二月,除签书枢密院事。”(《藕香零拾丛书》第7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2年,叶六)。据此,本传所谓“金犯淮”(《宋史》卷三八六,第11863页),并非指因绍兴三十一年完颜亮南征而延续至次年的宋金战事,而是隆兴二年十月金人犯边“分道渡淮”一事。另参孙觌:《宋故资政殿大学士王公(刚中)墓志铭》,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三四九三,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61册,第89—92页;《宋史》卷三三《孝宗纪一》,第628页。
[27]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宋代职官通考》第4册,第2079页。
[28]徐松辑、刘琳等点校:《宋会要辑稿》礼四九之二六、二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798、1799页。
[29]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第4册,第2146-2147、1748页,第3册,第1553-1554、1594-1595页。
[30]石涛:《宋代对道教的管理》,《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第30—37页。如南宋规定,空名度牒书填后,“限二日具州县、寺观、法名、年甲、度牒字号及元降年月”等信息申尚书礼部(谢深甫等编撰、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五〇,杨一凡等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1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98页)。
[31]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宋代职官通考》第4册,第2039-2041页。此外,在两次任命礼部尚书之间,还会有一些短暂的空阙期,兹不赘。
[32]李心传编撰、辛更儒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一“绍兴九年八月庚午”条、卷一三二“绍兴九年九月癸未”条、卷一三八“绍兴十年三月丙申”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2201、2209、2253页。何异:《宋中兴百官题名·东宫官》“苏符”,叶一。曾枣庄:《三苏后代考略》,《三苏姻亲后代师友门生论集》,巴蜀书社,2018年,第32页。
[33]南宋于建康府(今南京)置行宫,宫内有学士院。绍兴三十一年,高宗视师建康,乃命唐文若以起居郎兼权行宫直院。三十二年二月车驾回,复旧(何异:《宋中兴百官题名·学士院》,叶六。周应合纂,彭年德等点校:《景定建康志》卷一九《山川志三·井泉》,南京稀见文献丛刊,南京出版社,2009年,第460页)。但此处将“行宫”置于“左朝散郎祠部员外郎”前,含义不明。
[34]《宋史》卷三八〇《勾龙如渊传》,第11717页。按,“勾”字在当时属于“仍其字而更其音”者,应读如“句”(王明清:《挥麈前录》卷三,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挥麈录》,中华书局,1961年,第23页。周密撰,张茂鹏点校:《齐东野语》卷四《避讳》,中华书局,2016年,第57页)。
[35] 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宋代职官通考》第4册,第2143-2144页。
[36]绍兴七年七月十三日祈雨,“五岳、五镇差礼部侍郎吴表臣,四海、四渎差礼部侍郎陈公辅”(《宋会要辑稿》礼一八之一八至一九,第960页)。
[37] 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宋代职官通考》第4册,第2071页。
[38]绍兴六年八月后,刘大中已兼任权礼部尚书。至十二月充显谟阁直学士、知处州。不过,次年闰十月,他又从处州任上返京,任试礼部尚书,直至迁枢密副使。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第4册,第2039页。
[39] 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宋代职官通考》第3册,第1548、1587-1588页。
[40]《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七“绍兴六年正月丁酉”条、卷一一六“绍兴七年闰十月癸未”条、卷一一八“绍兴八年三月甲辰”条引《日历》、“戊申”条,第1657、1944、1987、1988页。《宋会要辑稿》职官七〇之二〇“绍兴八年三月五日”、“十四日”,第4926页。
[41]《宋史》本传及《要录》皆载冯康国为都官员外郎(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第5册,第2370页),未载其尝为吏部员外郎。
[42]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宋代职官通考》第4册,第2144页。绍兴八年十二月丙寅,礼部员外郎高闶等罢,以御史论其参与重修《神宗实录》不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四,第2095页)。本传载,高闶绍兴中任“权礼部员外郎兼史馆校勘……寻迁著作佐郎,以言者论罢,主管崇道观。召为国子司业”(《宋史》卷四三三《儒林三·高闶传》,第12857页)。“以言者论罢”即《要录》所载之事,但当时高闶已由著作佐郎迁祠部员外郎,或许《要录》因其旧职而误书为礼部员外郎。
[43] 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宋代职官通考》第4册,第20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