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说了三个私奔,一个重要的问题浮现出来了。这个重要的问题可以体现为孩子一般幼稚:莉迪亚,艾玛,安娜,她们是“坏人”么?
我们首先来看莉迪亚。在小说的内部,莉迪亚未婚,她私奔的男友威克姆也未婚,她们的私奔最多只是“没办手续”,问题并不严重。但是,在《傲慢与偏见》里头,奥斯丁清晰地告诉我们:莉迪亚是一个标准的“坏女人”,她和威克姆的存在只有一个作用,证明达西是一个“好人”。
艾玛的问题则比较严重。她已婚,还是一个母亲,她的情人可不是一个,艾玛是那种和“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女人。可是我们应当注意到,福楼拜并没有确立作者的道德高地,他没有审判艾玛,更没有宣判。我们这些做读者的固然不会认为艾玛一心想私奔而觉得她光荣,可我们这些做读者的也没有觉得艾玛想私奔就一定可耻。
安娜的问题同样严重。已婚,已育,丈夫疼爱,家境优渥。即便如此,她依然红杏出墙。如果我们是一个仔细的读者,我们会吃惊地发现,托尔斯泰不仅没有审判,相反,尽管安娜的丈夫卡列宁是受害方,同时也没有做错过什么,然而,我们这些做读者的还是不自觉地“站队”了,我们站在了安娜的这一边,我们觉得卡列宁虚伪,我们觉得他配不上我们的安娜。我们衷心地希望安娜幸福,最起码,希望安娜能够活下去。安娜死了,我们像失去了一位朋友。
如果道德审判是公平的,那么,刚才那个孩子一般幼稚的问题就很容易得出结论了:莉迪亚是“坏人”,艾玛和安娜是“更坏”的坏人。可是,道德审判极不公平。文学的“人设”,或者说,文学的阅读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莉迪亚是“坏人”,艾玛只能是一个“灰色的人”,而安娜则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同样是私奔,评判标准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的呢?
我只能说,从1813年到1877年,短短的64年,小说的人物没变:女人,或者说,人类,他们在小说的内部私奔;作家其实也没变:他们始终站在人类文明的前沿,他们一直在关注人类的情感,尤其在关注人类表达情感的方法、方式。
——真正变化的是我们。是我们这些做读者的。严格地说,真正变化的,是读者所代表的人类的道德标准,或者说,文明的形态。人类的文明史在告诉我们,人类从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发展到了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人类从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发展到有权利修正自己的生活,或者说,有权利选择更加符合我们意愿的生活——道德,作为人类生活的公约数,它从来就不是恒数,它是一个动态,它越来越有利于我们人类自己。
64年的小说史告诉我们——
小说在参与人类的文明史。小说在提醒我们,所谓的文明史,是一部从自我束缚走向自我解放的历史,是一部向人类的情感、尤其是人类的情爱致敬的历史,一句话,人类的文明史就是向着人类的内部驱动退让的历史。
我还想在这里谈一谈作者——小说人物——读者之间的关系。
作为小说的读者,我们非常容易产生这样的逻辑错觉:作者写出了小说人物,小说人物在影响小说的读者。就文学这么一个小系统来说,这个错觉可以成立。
问题是,没有一个人只生活在“文学”这个小系统里头,哪怕他是一个职业作家或职业批评家。人类真正的生活场域只有一个,那就是“文明”这个大系统。文明在推动文学,文学也在推动文明,作者,小说人物,读者,他们都具备了能量,在文明的驱动下,他们是互能的。他们彼此激荡、彼此推动、互为因果。作者可以通过小说人物推动读者,读者更可以推过作者去推动小说人物。
我想这样说,莉迪亚、艾玛、安娜,她们做了一件相同的事情——因为激情饱满,她们分别在1813年、1857年1877年私奔,在本质上,她们是同一个人。然而,不同的文明形态让同一个女人变成了三个不同的女人。也许她们错了,也许她们和我们每个人一样,伴随着人性的贪婪和弱点,但是,正如诗人所说的那样,她们是“追求者”。文明,最终选择了“追求者”,——这就是为什么莉迪亚是一个“坏人”,艾玛仅仅是一个“灰色”的人,而安娜则干脆就“不是”一个坏人。
所以,我在这里讨论的既是私奔,也不是私奔,我相信大家都懂的。
作为一个作家,我想说,有什么样的读者就有什么样的作家;
作为一个读者,我想说,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
接下来的一句话是自然而然的:有什么样的文明就有什么样的文学,有什么样的文学就有什么样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