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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发布一则关于收到变更诉请请求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其作为被告的一起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索赔由47万变更为2亿元。
2024年8月,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尼科“)以侵
害技术秘密纠纷为由对七彩化学及申某、沈某某、徐某某提起诉讼,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
申某、沈某某曾为先尼科原员工,先尼科认为二人获取先尼科技术秘密披露给七彩化学,七彩化学
使用该技术秘密用于DPP颜料的环评公示以及生产该产品等,诉请法院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销毁记载有原告涉案技术秘密的载体,并索赔合理开支47万元。
2025年2月,先尼科似乎掌握了更多的证据,将索赔额变更为2亿元(含七彩化学支付的合理费用47万元),同时表示保留根据新证据再次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
此次诉讼并不是先尼科第一次提起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2022年12月30日,先尼科
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相同理由、相同索赔金额
对七彩化学提起民事诉讼【案号:
(2022)沪知民初9号】
。
但是在审理过程中,先尼科于
2024年1月31日
撤回了起诉。
在先尼科撤诉又起诉的时间差内,七彩化学针对双方之间的纠纷向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三起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诉讼。
案件涉及七彩化学的PR254产品、丁二酸二叔戊酯、P.O.73产品的原料配比、生产工艺流程等工艺技术。
2024年10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不符合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受理条件,驳回了七彩化学的这三起诉讼。
七彩化学提出了上诉,请求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在相关公告中,七彩化学还披露了更多的纠纷情况。
沈阳中院认为,
在七彩化学于2024年6月30日提起
确认不侵害诉讼之
前,双方
已进入民事诉讼程序,无需再通过本案来解决争议。这个已进入的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先尼采于
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而七彩化学认为,(2022)沪知民初9号的撤诉裁定最早在2024年1月31日才生效,而先尼科在2024年1月30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属于重复立案。
不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支持七彩化学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裁定。
综合来看,七彩化学与先尼科的诉讼纷繁复杂,但目前集中在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4年8月受理的这起侵害技术秘密案中。这起索赔2亿的侵害技术秘密案结果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