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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未彻夜亮灯被撬锁”,逾越城市管理边界 |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  · 公众号  · 时评  · 2025-02-05 16:40

正文

即便是为了发展文旅经济开展城市美化工作,也要兼顾好各方的权益
资料图:这是大同古城一角。图/新华社
 | 苏士仪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2月4日,山西大同一商户岳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在鼓楼东街经营一家商铺已经几年。但2月3日晚上,在其已经闭店的情况下,几名身穿反光制服和军大衣的人员,强行撬锁进店开灯,相关人员反光衣背面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


对于执法人员撬锁开灯情况,古城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不太了解,但承认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的人员是区城管执法人员。而据报道,一周前,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鼓楼社区发布倡议书,要求从除夕到正月十五,商铺屋内屋外应该“彻夜亮灯”。同时,街道办工作人员也证实,当地有亮灯要求,“要从下午6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这是我们大同市统一要求的。”


另据极目新闻报道,大同市平城区委办工作人员介绍,已关注到此事,看到这个事也很惊讶,确实不合适,相关部门也正在处理。平城区政府工作人员也表示,此事目前正在处理中。


从报道所呈现的内容看,相关方面无疑需要对此事进行更为详细的回应。此事中,如果岳先生所述为事实,那相关工作人员撬锁开灯的行为,显然逾越了城市管理中该有的法律边界。即便是在大同这样的旅游城市,在春节这样的旅游旺季,相关部门也该恪守城市管理边界,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这是最为基本的底线要求。


此事中,且不说要求“商户春节期间统一亮灯”这一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单是执法人员在商户铺面未发生任何紧急情况的状态下撬锁而入,就已然不妥。据涉事商户称,相关人员的做法已然导致其商铺的门和锁发生了损坏。如果属实,这无疑对其合法财产造成了损失。


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是,在商户正常经营的过程中,商铺内的相关物品就是商户的合法财产。而相关方面如果要开展城市美化等工作,势必要建立在保护商户合法财产的基础之上。具体到此事中去看,即便是为了春节期间营造良好的文旅氛围,相应的边界不能也不该被逾越,相关人员撬锁进店开灯无疑就是典型的反例。


而某种程度上,个别人员这样的做法,对当地的营商环境也具有相当大的伤害性。要明晰的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依法依规促进企业的合规经营,这个过程中不随意逾矩,不因为自身的各种目的而打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尤其是个体户这样的经营主体,就是非常必要的。这一点,无论是谁都该谨记。


值得注意的是,从报道看,涉事社区发布的是《古城亮化倡议书》,与通知等文件不同,倡议书通常并不具备强制性。那么,在此背景下,即便相关商户在非营业时段没有响应“彻夜亮灯”的倡议,也不该被“强制开灯”,而据华商报引述涉事商户表述,其“门头灯和门外灯一直亮着,就是把店里面的灯关了”。


据极目新闻报道,目前,当地已经在处理此事。因此,人们也期待当地相关方面能够尽快厘清事情原委。如果真是相关方面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那该依法处理的就不能手软,该赔偿的也该予以赔偿;如果事情真相与媒体报道有差异,那也该及时澄清,让公众尽早了解其中缘由。


说到底,即便是为了发展文旅经济,开展城市美化工作,也要兼顾好各方的权益。这样的道理在任何时候都不过时。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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