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鲁中晨报
《鲁中晨报》是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一份面向城市居民的省级地域性生活类日报, 1999年7月1日创刊,为山东省第一张晨报,报纸发行范围覆盖淄博、东营、滨州、潍坊等城市,是鲁中地区新闻影响力最大,发行范围最广,广告效果最好的强势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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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集中治理违法建设,这些都是,逾期强拆,说不定咱小区就有!

鲁中晨报  · 公众号  · 山东  · 2017-03-01 18:36

正文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日前,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淄博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17〕1号)。


自2017年1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左右的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全面彻底查处城市建成区内各类违法建设,完成控新治旧任务,完善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城市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张店

记者28日从张店区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张店区召开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动员大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设,镇办将强制拆除。

治理范围

张店区全域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

治理重点

1.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2.违反建筑间距、建设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3.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


4.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擅自开挖地下室的;擅自将房屋拆除重建或改建、扩建的;擅自建设车库、储藏室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5.擅自填堵、篷盖河道及沿河进行建设的。


6.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7.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大型立柱广告、楼顶墙体广告、移动广告、道旗等)。


8.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治理方法

1.对新增违法建设实施“零容忍”管理,对顶风继续实施的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杜绝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2.对占用交通要道、侵占泄洪河床、存在安全隐患、妨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应强烈的违法建设,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3.对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内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违法建设,依据规划在实施改造过程中予以拆除。


4.对城市河湖水边、山体周边和公路、铁路两侧、住宅小区、街巷、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内及各类园区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铁路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一并予以拆除。


5.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补办手续。


6.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的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其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违法收入或罚款等处罚。

治理时限

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进行主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0日,主动整改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对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镇、街道办事处依法强制拆除。原则上于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拆除完毕,2017年底完成扫尾和整改提升工作,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

相关要求

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申报并带头拆除违法建设,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拆除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拆除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

3.各镇办、国土、住建、规划、城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违法建设进行治理,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组织、煽动暴力抗法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此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广大市民可对各类违法建设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210778。

剑指违建!近期已经有镇办在陆续开展拆除违建行动!


2月16日,傅家镇城管中队联合区执法局对张冉村一处违法建设进行了制止拆除。


2月21日,车站街道工作人员在安乐街北四巷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近日,公园街道联合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违建现象严重的城中内环路进行集中拆除。 

周村

28日上午,记者与淄博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办公室领导小组来到周村区王村镇苏里村南侧,在一个大院内有一栋高大的钢结构建筑,几名工人正在拆除上面的板材,再用吊车吊下来。


王村镇人大主席梅雷告诉记者,这是目前该镇拆除的最大的一个违建,高12米,占地600平方米。院内空地属于耕地性质,在没有取得土地手续前,不能在上面进行建设。工作人员多次找到业主进行沟通,希望业主能起到带头作用,于是业主自行对这个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拆除这个钢结构厂房,我们也不舍得。但赶上违法建设集中治理,咱也得配合。”王女士告诉记者,去年秋天建的这个厂房,当时并不知道建设厂房还需要办理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也有相关部门前来阻止,但厂房还是偷偷建了起来。“本来是想用来搞机械加工,可后来用不上了,就在里面养鸡。”王女士说,厂房投资了40万元左右,拆下的材料还有利用价值。


在周村区胜利社区,记者看到,40多间平房已经拆除完毕。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曙光告诉记者,村里拆除违建首先拆了村集体的。这些原来是胜利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和幼儿园,2003年建设,承担着社区的服务功能。拆除之后,幼儿园的孩子将转到附近公办幼儿园。社区计划把这块土地融入到社区建设中,建设胜利颐养中心,土地手续正在办理。


在周村区南郊镇石埠村村东,挖掘机也在拆除房屋。周村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车言峰告诉记者,这些违法建设处于兴鲁大道南延工程施工范围内,有3000多平方米。


目前,周村区拆违工作正在摸底排查期,已摸排了12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设,拆除1.3万平方米。周村区对在建和违建实行即查即拆,利用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到的288处违建首先拆除,打开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