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任何形式的婚内出轨,但我更反对扛着道德大旗去做违法之事的行为,何况对方还是孕妇。(by 缓缓君)
文 | 木舒
本文系作者授权转载
前几天右下角弹窗突然跳出来一段视频,标题赫然几个大字:
痛快人心!原配当街暴打怀孕小三!小三痛哭求饶!
这些年,各种当街打小三的视频网上到处都是,早已不稀奇,但我还是被标题那“怀孕”两个字吸引了,点进去一看,让我毛骨悚然。
他们遵循“男人不打女人”的原则,所以男人只负责拍视频,而四五名年长的阿姨将一名年轻女子拖在地上暴打,在女子的尖叫声中迅速的把她的衣服扒光。而拍视频的男子估计是对着路人解释:“小三小三...”,所以围观的人挺多,但也没人上前阻拦。
而让人意料之外的是年轻女子喊出“我怀孕了”!但是与我预想的阿姨们有所顾忌不同,她们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
故意狠踩她的肚子,甚至最后双脚站到她的肚子上,在她的肚子上原地跳.......
最后这位被打的年轻女子绝望的喊道:“不要,阿姨,我小孩打掉!我小孩打掉!求你了!”
视频到此戛然而止。
男人出轨,女人当小三固然是可耻的,也确实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这段视频还是让我觉得很不适。如果这位被打的女生有个三长两短,如果肚子里的孩子流产而女子因为这件事再也不能怀孕?那这几个“伸张正义”的人是不是就成为了杀人凶手?纵然孩子不能要,那也不能用这种方法吧?
而让我最感到意外的却是评论区,点赞排名前几位的都是:
“
打得好”
“活该被打”
“打死都不足惜”
“小三一点也不值得同情”
......
而如果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觉得可以有其他方式解决,打人不对的话,就会有一群人冲过来对他说:
“希望你老公出轨的时候,你也能这么说”
“祝福你老公养小三时,你还能冷静的谈离婚”
“你也养小三吧,那么维护小三”
......
而如果有人提出为什么不打老公时她会说:
“虽然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男的固然有错,但你不会拒绝吗?打死活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了一个很诡异的情况,那就是:
男人出轨永远都是小三的错。
打人不行,但是打小三就可以被原谅。
有多少的原配,在遭遇了老公出轨后,明明可以用好的办法把出轨男和小三搞得不得翻身,却硬生生的把一把好牌打得稀巴烂。
打小三,除了能给你的情绪找个抒发点以外,根本是百害而无一利好嘛?
别因为道德标准就忽略,打小三是犯法的!
如果小三法律观念强并且脸皮够厚,只要她验伤后报警,
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的话,那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一不小心造成重伤,那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再严重点致死或者残疾的,那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且,被设定为打小三惯用行为的当众扒衣服,踢下体等行为,也同样是犯了《刑法》: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是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拘的。而在公共场合实施这些的话,是五年以上!你拍的那些视频就是证据!
所以,如果遇到的是一个难缠的小三的话,本来是站在上风的原配们,明明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可却选了最烂的方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往好了说,打退了小三,把老公赢回来,即使和解估计也是同床异梦。往坏了说,
逞得一时之快,真的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牢里成了过错方,本来能分过来的财产都落到了渣男手里,最后开心的是谁?是渣男和小三啊!
暴力永远都解决不了问题,只能是一时发泄,并且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根本没有赢家。
这种行为,除了解气,完全就是送人头!
比小三更可恶的是那个出轨的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