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章是关于生态城滨海旅游区HGf(08)07、09、10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涉及修编单元的位置、原四至范围、修编原因和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修编单元位置和范围
修编单元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南部,涉及HGf(08)07、09、10单元。原四至范围调整后的总用地面积约为1160.14公顷。
关键观点2: 修编原因
修编原因包括落实国家相关用海政策管控要求、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以及满足中新生态城高质量发展需求和对现行规划功能定位、发展模式的优化提升。
关键观点3: 修编内容
修编内容包括调整单元界限、优化用地布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调整建筑规模及人口,以及沿海区域防潮防浪设施的安全标准。
正文
近期,生态城滨海旅游区HGf(08)07、09、10单元(临海新城二期东侧五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滨海旅游区HGf(08)06、08单元大致范围
滨海旅游区HGf(08)07、09、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南部,涉及修编单元编号为滨海旅游区分区HGf(08)07、09、10单元。原四至范围:东至主干路四,南至永定新河北治导线,西至08单元边界及主干路三,北至海观路,总用地面积约1161.38公顷。1. 落实国家相关用海政策管控要求,需结合围填海确权范围对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2. 落实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需对用地用海、城镇建设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3. 结合中新生态城高质量发展需求,需对现行规划功能定位、发展模式等进行优化提升;4. 编制控规修编方案,满足在相关支持政策期内绿化、水域用海备案的要求。1. 调整单元界限:结合规划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周边已批及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优化调整单元边界。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南、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全盛路及相邻单元边界,总用地面积约1160.14公顷。2. 优化用地布局:依据《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中新天津生态城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稿》对用地布局进行优化提升,将原平推式用海方式调整为“人工岛”式用地布局。充分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等要求,优化用地布局,构建新城市格局,打造以公共休闲、生态宜居和滨海文旅产业共建的圈层式、复合活力组团。本次规划修编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由原856公顷减少至674公顷,公共设施用地(包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由原99公顷增加至291公顷。3. 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在统筹考虑生态城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基础上,结合岛式布局特点,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布局。4. 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结合用地布局,优化交通体系及公用设施布局。5. 调整建筑规模及人口:本次规划修编后,总建筑规模由原591万平方米减少至495万平方米,人口规模由原12.4万人减少至4.9万人。6. 沿海区域防潮防浪设施须按照满足200年一遇潮位+100年一遇风浪的方案安全标准。在外部防护设施未实施建设前,分期实施的地区应满足相应的安全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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