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ICP-022
片
是BTK抑制剂。
本试验适应症是
复发或难治性原发或继发中枢神经系统(
CNS
)淋巴瘤
。
2.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
ICP-022
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原发或继发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评价
ICP-022
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原发或继发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和其他疗效如
CR,DCR,PFS
和
OS
探索性目的:评价特定肿瘤标志物与
ICP-022
疗效之间的关系
;
评价
ICP-022
的外周血和脑脊液药代动力学特征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
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非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入组人数:
39
人
4.
入选标准
1
年龄≥
18
岁,≤
75
岁,性别不限
;
2
经病理确诊的原发性
CNS
淋巴瘤(
PCNSL
),或经需要组织病理诊断为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
DLBCL
)的继发性
CNS
淋巴瘤(
SCNSL
)
;
3
复发或难治性
PCNSL
或
SCNSL
,针对
CNS
病灶,必须至少接受过
1
次治疗,系统治疗次数≤
4
次
;
4
颅脑
MRI
或颅脑
CT
显示疾病进展的实质性病灶;只有脑膜病变的患者要
CSF
的细胞学检查证实淋巴瘤细胞和
/
或影像学发现和
CSF
检查相符合
;
5 ECOG
体力评分
0-2
分
;
6
预期生存时间超过
3
个月
;
7
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
a)
无生长因子支持治疗或输血的情况下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1.0
×
109/L
,血小板≥
75
×
109/L
,血红蛋白≥
80g/L
;
b)
血生化:总胆红素≤
2
倍
ULN
,
AST
或
ALT
≤
2.5
倍
ULN
;血清肌酐
<2
倍
ULN
;
c)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
)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
1.5
倍
ULN;
8
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5.
排除标准
1 SCNSL
患者
CNS
外病灶需要系统治疗
;
2 PCNSL
病理诊断为
T
细胞淋巴瘤
;
3
每日需要服用≥
8mg
地塞米松或等效药物控制
CNS
病情
;
4
在开始服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使用化学疗法、放疗、靶向治疗或抗体类药物的系统治疗,
10
周内使用过单克隆抗体耦联放射性核素或细胞毒素治疗,
6
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
5
以往接受过
BTK
激酶抑制剂或
PI3K
、
Syk
抑制剂及
BCL-2
抑制剂治疗
;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非血液学毒性未恢复至≤
1
级(脱发除外)
;
7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a)
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的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
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存在有临床意义或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
LVEF
)
<50%
;
b)
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 c)
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女性
>470ms
、男性
>450ms; d)
难以控制的高血压。
8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
2
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或正在服用抗血凝
/
血小板药物,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
9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
6
个月内有脑卒中、颅内出血病史,手术后遗症的颅内出血除外;
10
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11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受试者;
12
有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
;
13
首次服药试验药物前
6
周内进行过外科手术,但以诊断为目的的检查不认为是外科手术,插入血管通路装置将豁免于此排除标准之外;
14
已知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或者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聚合酶链反应
[PCR]
显示阳性结果)。乙肝检测包括
HBsAg
、
HBcAb
、
HBsAb
,如果受试者
HbsAg
阳性,则符合排除标准,
HbsAg
阴性但
HBcAb
阳性,则采用
PCR
技术检测乙肝病毒(
HBV
)
DNA
,
HBV DNA
超过正常上限(以各中心检测的正常值)即符合排除标准。丙肝检测包括丙肝病毒(
HCV
)抗体,如果患者的
HCV
抗体阳性,即符合排除标准;
15
严重或活动性感染性疾病;
16
既往或目前有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的受试者;
17
适合且准备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
18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
19
吸毒、酗酒的受试者;
20
妊娠、哺乳期女性,或整个研究期间至结束服用研究药物
180
天以内不愿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受试者;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