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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头版头条聚焦山东烟台:一场座谈会引发的“头脑风暴”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 2025-02-23 10:09

正文

原文刊于《检察日报》第10818期头版头条


如何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场座谈会引发的“头脑风暴”


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一取消三不再”的决定后,如何破解“管理真空”疑虑、实现从“数据考核”到“质效优先”的转型,成为各级检察院最为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烟台市检察机关自从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以来,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深入研讨,通过“头脑风暴”,明晰了以优化管理赋能法律监督质效提升的实践路径。


为高质效办案制定规范指引


事实上,“一取消三不再”刚提出时,个别检察人员对如何抓管理、抓业务质效感到“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如何构建科学完备的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引导检察人员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根植于内心,就成为烟台市两级检察院党组班子的“心头大事”。


在那次座谈会上,谈到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后办案到底怎么抓、刑事检察办案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怎么解决时,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峰表示,“我们一方面细化质量标准、明确规范指引,为高质效办案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加大自行补充侦查权运用,注重办案的亲历性,全面增强办案检察官证据审查能力、出庭应诉能力。”


“标准化案件管理一直是我院的一项特色工作。”莱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鹏翔介绍说,“我们将案件管理的标准化辐射到每一个办案环节,让标准成为工作标尺和说明书。”整个标准体系包含通用基础标准13项、工作保障标准16项、案件业务标准61项。“一个高质效的案件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标准、每项文书的标准是什么、容易出错的环节有哪些,检察建议、数字模型有没有及时跟进等等,每个环节我们都进行了标准化固定,来规范检察官依法履职,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研讨交流中,各基层检察院的具体做法和具体事例,将“高质效办案”这个抽象概念一步步转化为可触可感的制度图谱。


重塑机制贯通推进“三个管理”


翻开该市检察长座谈会上的会议材料,“大管理”战略跃然纸上。案件质量评查不再是单兵作战,而是多部门联动的“集团军会战”;典型案例培育打破部门壁垒,形成从“盆景”到“风景”的蝶变效应;坚持前端厘清责任、中端制约监督、后端激励约束,形成司法责任制运行闭环,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在深入领会最高检党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的基础上,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提出,要以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为纲,落实山东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有机融合,构建“检察长统筹、案管枢纽、业务协同”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有了指挥棒,各地检察机关干劲上来了——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在坚持专人专职负责案件质量评查、专人专项负责数据核查、专人专岗负责流程监控等基础上,探索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案三清单、一案一剖析、一季一讲评、一年一评优、一人一档案),有效推动“三个管理”要求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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