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15”期间,本报针对网络订餐种种乱象进行报道,同时,央视“3·15”晚会也对此类现象进行曝光,引起广泛关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违者按《食品安全法》,最低罚款5万元。
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一些微信圈的外卖商家除了食品图片外,消费者难以了解其是否有实体店、是否有证照等。网络外卖新规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形成新规并实施后,不符合条件的网络外卖将清理出市场。海口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吴银华表示,新规出台实施后,将针对新规制定相应办法,采取措施,加大打击网络无证食品经营商家的力度。
持续关注网络订餐乱象近年来,网络订餐越来越普遍,但部分商家卫生环境堪忧,甚至连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没有,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难以维权。对于此类问题,本报持续进行了关注。
本报《网络订餐美味诱惑且吃且当心》报道,对网络订餐乱象进行曝光。记者对海口市的网络订餐现状进行走访,发现订餐人员多为企业员工和学生,但消费者对于实体商铺的卫生环境情况却并不了解。实际上,很多提供网络订餐的商家都在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打包,对人的身体是有害的;记者在海南师范大学旁的琼山连运南北小吃城发现,多家提供网络订餐的商铺内脏乱差,厨架上蟑螂虫子乱窜;海府路的优滋优味美食城多家档口也提供网络订餐服务,但各档口销售人员无一佩带口罩手套,其中一家快餐档口,待销售的熟食上苍蝇飞舞,档口内杂物乱放,地面污水横流。
本报《美团、饿了吗等平台上少数店家“有照无证”》报道,曝光了海口部分提供网络订餐服务的商家,根本没有“两证”,且微信朋友圈卖食品商家也难见“两证”。根据2016 年10 月1 日开始实施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要求商家要在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本报报道见报后,引起社会关注,政府职能部门介入调查。
将有办法规范网络外卖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将处最低5 万元罚款。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进行抽查和监测。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其所在地县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使用无毒、清洁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包装好食品,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对于自办网站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其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公示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店名和地址应与实际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与实体店一致;公示的菜品信息、主辅料等应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一致;公示的图片应与实际菜品基本一致。
难见店家“真身”及“身份证”
自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出台后,美团、百度等第三方平台对商户、商品进行逐条规范,然而,微信朋友圈内售卖自制食品的商家,消费者难以了解屏幕背后卖方的情况,对方是否有实体店?是否有相关经营资质?
刘静(化名) 在微信上售卖自制猪扒、薯条等近三个月了。“我们很注意卫生问题。”刘静称。但当记者询问其是否有《食品经营证》时,她说“还在办理当中”。刘静称,所销售的食品都是在家里制作加工,没有固定地点,因此办证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记者对微信朋友圈一销售甜品的商家进行了解,记者询问所制作的甜品是否干净卫生,店家表示,他制作的甜品都在微信圈销售,购买者的都是身边熟悉的朋友。“朋友想吃就会在微信上告诉我,付款采用发红包或微信转账的方式。”该商家称。记者提出想看看实体店时,对方称“不方便”。
不符合要求的“网店”清出场
从事餐饮行业十多年的陈先生认为,虽然网络餐饮外卖行业发展迅速,方便了广大消费者,但是一些网络外卖食品存在的问题令人担忧。
“一些商家只是以朋友圈的形式,在微信上销售食品,没有任何经营资质,一旦消费者吃了有问题食品,维权相当困难。”陈先生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只能对网络订餐网站及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的经营资质严格把关,核实商家是否有实体店等,同时不定期对这些商家制作加工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但对于微信商家管理存在难度。
陈先生说,《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对于不符合条件和规定的网络外卖清理出市场。对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网络外卖商家,监管部门有法可依,除了对其停业整顿以外,更应依照新规予以相应处罚,肃清市场乱象。
新规出台海口将制定相应办法
海口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吴银华介绍,“意见稿”还在征求意见当中,距离新规出台及实施还有一段时间,新规出台实施后,海口市食药监局将根据新规制定相应办法,进一步有效解决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难题。
吴银华说:“对于微信上无证照、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网络食品经营、超出许可范围销售食品等行为,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新规出台后,对于不具备实体店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网络商家, 将依照《食品安全法》予以重罚。
案例一:
今年的1月4日,杭州市场监管分局联合公安分局接到有人举报,在下沙头格月雅城三楼黑豆网吧内发现“CHIKO曲奇”的生产加工点。
但是,在此之前,这个曲奇饼在朋友圈一度造成疯抢!据说每天可以卖出3000盒。
据了解:这个烘焙场地面积有100多平方米,环境卫生条件还算可以,当时工厂只有7,8个人在包装饼干,并没有看到什么在朋友圈宣传的40万的烤箱。。
执法人员扣押了一台高速曲奇饼干机、182盒曲奇饼干、3袋面粉,顾及有安全问题,当场销毁半成品曲奇原料24筐、黄油一箱和已拆封的面粉3袋。按照查处数额,予以10倍以上处罚。
可这是为什么呢?
查封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冒用QS食品认证!
据了解,当被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负责人只能拿出营业执照,并无法提供【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
但是饼干包装的标签上是注明了生产单位“杭州市欧巴餐饮有限公司”,并且有QS绿色食品安全认证标志。
案例二:
说起微信朋友圈里的甜点,那是很多女孩的最爱。风靡一时的奶酪包 ,榴莲包,雪媚娘,配上文艺范儿的照片,再冠以私家手工良心出品,这销量是十分惊人。那用良心保证的微信甜点, 真的都是私家手工出品吗?他们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范吗?
谁来证明"没有隔夜货"?
私家小厨娘,是南京微信甜点圈里规模较大的一家手工烘焙店,市内拥有四家门店,微博粉丝8万多,同时在微信上拥有自己的公众号,每天销售甜品在数百份以上。如此规模的手工甜品店,江苏广电新闻中心记者在位于南京君临国际写字楼内发现了其中的一家门店。
在20楼,记者找到了这家甜品店,和一般酒店式公寓唯一不同的是,这家在房间内多了一个冰柜,摆着几样甜品 。
店员称,他们是微信订单式生产,一般没有余货, 但店员同时保证,记者能买到的都是当天生产的,不会有隔夜货。
但在榴莲包包装上,记者并没有看到配料表和生产日期。对此营业员解释:
如果别人写了日期,他前面做的,你也不知道。我们家不加添加剂,放心好了,孕妇都能吃。
两种甜点的包装上,没有配料表,没有生产日期,没有生产厂家,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店员说你买了就只能信,除了店家的良心保证,再无其他。而对于甜点的加工,店员讳莫如深,见记者进入卧室,立即阻止。
这些甜点是怎么来的?营业员称,都是在厨房里做好了送过来的。如此大的出货量,一个厨房能解决吗?记者在其公众微店认证平台上发现,私家小厨娘其实并不私家,其管理方为南京丝薇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但是微店里,这家公司只提供了一个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食品的预包装,和会展服务。这与其从事的甜品生产、销售并不符合,而且微店认证上并没有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2015年国家最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网店销售加工食品含甜点必须三证齐全,而这家店铺的微店认证显然没有做到。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林文泉 蒙健,综合自江苏新闻(stvjsxw)、中澳国际
编辑:土贼兰兰
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ZAN
南瓜妹工资涨一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