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的一个傍晚,39岁的刘万才拉着一山轮车刚批发的鲜红大枣,在110国道缓缓行驶着。在行驶至呼和浩特市土左旗附近时,一辆对向车道的轿车向他冲撞过来,人车翻落,红枣四散。
撞他的男司机叫王满红,土左旗人,事发时为酒驾且无驾证,当场死亡。
尽管刘万才活了下来,但境况不佳。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生让他准备15—20万元的治疗费用,这让他无法接受。从山东来内蒙古包头打工的七八年里,家中精打细算攒下几万元,这点钱杯水车薪。几经盘算,他转院到包头市一家私立骨科医院治疗,一来相对便宜,二来离家近些。
这场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王满红承担全部责任,刘万才无责任。但是王满红人已去世,事故赔偿该找谁要?
2016年1月18日,土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查明,王满红驾驶小型轿车(车主为王满红女儿)在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王满红饮酒并且未取得驾驶证,故保险公司应在其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险范围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满红的妻子张凤兰及子女应当在继承王满红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损失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万才各项费用合计94797元;张凤兰及其子女赔偿刘万才各项费用合计55798元。
然而,除了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刘万才并没有联系到被告张凤兰一家人。
“一年了,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刘万才说,事故以来,他无法站立,出门需要轮椅,更别说去找被告要钱。
采访中,记者电话联系到张凤兰,听到谈这个案子,张凤兰声音里带着哭腔:“老公都死了。”50岁的张凤兰表示,家在农村,女儿嫁人、儿子没有工作,没有能力履行对刘万才的赔偿。
此种情况,土左旗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被告不履行判决中的给付金钱义务,原告刘万才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万才称,事故后自己一直卧病在床,2017年春节时做了植骨手术,随后胰腺炎病发,再次前往呼和浩特住院。三番五次的治疗、极不方便的奔波,让他无暇、无力去法院申请执行,“就盼着自己赶紧好了,再去要钱。”
实际上,一直难以康复的刘万才所欠的外债已远不是被告五万余元欠款能解决的。“保险赔的钱、家里借的钱,都不够花销,妻子全天在家照顾我,不能打工赚钱,女儿还在上学。这两年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和治疗的费用都是借款、贷款。”刘万才说。
刘万才妻子告诉记者:“最难的时候,一家人商量过让15岁的女儿不再继续上学,家里多一个帮手,后来还是没忍心。以后他爸爸如果好不了,可能也只能走这条路。”
几天前,深陷困境的刘万才无奈请求房东帮助,带着妻子坐火车去土左旗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只希望法院能把这五万多元要回来,够还一部分的账,以后该怎么过,难说。”在昏暗的出租房里,刘万才低声叹息。
意外无处不在,碰到意外伤害了,谁来给我们买单?
意外随处可见,你能确保意外不会找上你?为自己和家人购置一份意外伤害险,出现意外伤害得以获得补偿,不至于无钱支付医疗费,可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精神压力。俗语有言: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所以为自己投保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让自多一份放心,也让你的家人放心,同时也是对自己生命价值的肯定与尊重。
意外险是不能省的保险,让意外险为你的意外伤害买单。让你在承受肉体痛苦的时候不再承受经济上的苦恼。
许多人认为,买保险是有钱人的事。但是风险,意外,疾病!这些事并不会因为你有钱,或者没有钱而远离你,实际上这些灾难往往都会降临在没有钱的人身上,因为没有钱,在身体开始有一些小毛病的时候,能忍则忍,实在不能忍才会上医院,这是为什么?因为没有钱,不是很大的毛病都会舍不得花钱。因此,往往都是小病拖成大病,到真正意识到大病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有些人可能会质问到:买保险就能不生病了吗?当然会生病,但是买保险是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平摊制度,它只是让你在风险面前,有保险公司给你付钱,让你的病能够及时有效的治疗。
所以,经济状况较差的家庭其实更需要买保险,因为几千上万甚至几十万的医药费,对于一个富裕的家庭来说可以承受,但对于一个经济能力较弱的家庭则是一个巨大支出,往往一场疾病就能使一个家庭倾家荡产。买保险不会倾家荡产,只需未雨绸缪为自己上个保险,将未来风险降到最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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