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哈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第二届“哈尔滨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即日起开始申报,凡在哈市从业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申报,涉及旅游、金融、养老等多个领域。哈尔滨市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本届哈尔滨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最高将获奖励100万元。
凡是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需要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或组织(含高端制造、传统制造等工业企业;战略新兴、信息化、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旅游、金融、养老、物流、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等现代服务业;绿色、有机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及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业)。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职业病防护等法律政策的
2.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近三年内有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市场秩序、知识产权、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的
4.近三年内有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退运的
5.近三年产品、工程或服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近三年内有失信等社会不良记录的
7.企业近三年有亏损的
■时间:即日起到6月10日
■地点: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规划发展处(哈市道里区新阳路61号502、506房间)
稿件来源:新晚报
记者:李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