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秋原所著《乱世靡音》(新星出版社),已获出版社授权,原标题《民国电影往事》。
电影引入中国,是在即将进入乱世的清末民初,主要从租界开始普及。把中国电影开拓者列个名册,简单查一下他们的出身背景,就会发现这里面少有平民弟子,都出身于在浙沪两地长期经营,在政商两道、华洋两方有深厚势力根基的豪门大户。属于黑社会的青帮也曾经牵扯进民营电影制片公司之间的商业竞争,还有极少数有一定艺术天赋的青帮分子投身到电影事业。
其中有两件事和一些涉事人物。
第一件事涉及大名鼎鼎的香港邵氏电影公司的邵逸夫,那就是邵氏兄弟的“天一公司”。邵氏兄弟六人,祖籍浙江宁波,他们投身电影行业,成立这家公司,正是娱乐业兴起第一次电影投资热潮的1925年前后。到二十年代末,天一公司的发片重点转向东南亚市场、广东和香港,负责开拓这片地区业务的就是邵逸夫。
图:邵氏三兄弟,邵邨人、邵仁枚、邵逸夫。
要注意的地方就在这里:开拓东南亚和粤港等地华人电影市场,并非只有“天一”一家,上海民营电影公司都很积极地往南洋卖片,但大家是既重视上海、天津等内地影市,也重视开发南洋影市,两条路一起走;只有天一不顾近水楼台的上海,重点专注南洋地区。
天一放弃上海影市,是因为它先招惹了同行,继而又招惹了黑社会,而且还不是小流氓,而是直接把杜月笙得罪了。
事情说起来比较复杂。二十年代初,《阎瑞生》等国产电影诞生,社会反响很好,票房大卖。外人一看,敢情拍电影就和经营戏园子一样,只要戏好卖座,也能赚钱,于是掀起第一次民间资本投资拍电影热潮。甭管懂不懂电影的人,都来凑热闹,随后出现了“一哄而上盲目跟风,大量倒闭歇业撤资,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的三步走过程。经过短短两年多的大浪淘沙,上海民营电影公司呈现明星、天一、大中华三强鼎立,此外还有几家小公司勉强维持经营的格局。
竞争者少了,但是竞争更激烈了,三家公司之间的火药味渐浓。天一公司在用人方面有一个特点,“任人唯亲不用贤”,邵家兄弟有一个不信任外人的习惯,进入电影行业后坚持这个习惯。在天一公司,掌握实权是邵家兄弟,编剧、导演、后期、财务和发行等关键部门,都被自家亲兄弟把持,外人受排挤被冷落,而且外人的才干如果比较突出,还会被邵氏兄弟视为威胁。
图:天一公司旧址。
明星公司主要是由制片人张石川、周剑云和导演郑正秋等骨干精英经营。他们最开始曾和邵家兄弟一起,以爱好者的身份搞影戏剧社。民国初年,上海娱乐界还很流行文明戏。1922年到1923年前后,张石川、郑正秋和邵氏兄弟里的长兄邵醉翁,合营“和平社”剧团,一起承包经营位于广西路的“笑舞台”剧场。后来因演出业绩不好,又发生理念冲突,张、郑等人看不惯邵家“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作风,双方分道扬镳。
他们很快由文明剧社转向电影摄制,也把此前结下的恩怨矛盾带到了电影行业。包括明星公司在内,一些竞争者利用天一公司这个特点挖人才。这家只重用亲兄弟,你在他家有点名气了,可不是好事,要受挤兑的,别在他们家干了,来我们这吧。
反过来说,天一公司也有另一套竞争手段,就是特别喜欢拍粗制滥造的低成本烂片。它不太看重电影的制作质量,更看重数量。天一公司的低成本烂片,主要是针对同行竞争者的“双胞片”,也叫“撞片”。如果天一公司从一些渠道听说明星公司正在精心制作一部古装片《明末大太监》,那么即便它在古装历史题材方面并没有拍摄计划,也会迅速做出反应,用极少的成本和极短的周期,拍一部质量极差的同名或相似名称影片《明宫大太监》,抢先放映出来,提前搞臭该题材的名声,或找几个报社和花探,塞点钱,让他们写几篇恶意贬低《明末大太监》的攻击性影评。
为掩饰它和报社的暗中交易,还告诉写影评的记者,这两个电影,你都可以在影评里变着花样破口大骂,骂我们没关系,我们拍这个烂片,目的就是混淆良莠,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影评登出去,读者看到后,只是觉得影评人措辞犀利不讲情面,立场上对两家公司的作品并没有偏向。邵逸夫后来在香港经营邵氏电影公司,拍电影延续了这些传统;在五六十年代,当邵氏公司和电懋公司为争夺香港影市展开激烈竞争时,也曾沿用这些手段。
天一和明星两家的矛盾,从1927年起迅速激化。明星公司联合几家小制片公司,成立共同抵制天一的行会联盟。明星公司当时已经不满足于制片,还开始尝试经营自家的院线,建立“摄制—发行—放映”的上下游产业链。“反天一联盟”的成员都做出承诺,不向天一提供任何制片、艺人和影院放映等环节的资源。竞争手段也包括舆论宣传,你能给娱记塞黑钱骂我,我也能如法炮制。
明星公司还曾经对拿黑钱写枪稿的报社娱记采取过反制措施,开出悬赏令:当天一公司找记者写枪稿时,后者可以假装一口应允,但要注意收集证据,然后把证据卖给我们,天一给你一份钱,我们给你三份钱,那个时候法律不太健全,还没有针对不正当商业竞争的相关立法,明星公司得到证据,不会去法院打官司,而是找另一家大报社,再花一笔钱买版面,将收集到的证据登报揭发,把对方这些见不得人的暗中交易都张扬出去。
在大家都会的竞争招数基本用过、还没把对方搞垮的前提下,就要看哪家能祭出只有自己会、对手不会的“独门招数”了。明星公司手里有这种资源。该公司的导演郑正秋是潮州人,父亲是大烟土行郑洽记的老板,和杜月笙的关系非常密切。1919年,当杜月笙拉拢公共租界潮汕烟土商来法租界开土栈时,郑洽记率先响应带头,帮了杜月笙很大的忙。
图:明星”董事暨监察集体合影,左五为张石川,右五为郑正秋(图片出自上海图书馆)。
青帮胁迫别人,也讲究先礼后兵的江湖规矩,尤其是号称“会做人”的杜月笙。一般先是两头规劝,冤家宜解不宜结,尽量说合;好说好讲谈不拢,看双方亲疏利益关系,再考虑帮哪方打哪方。胁迫的流程,也是先礼后兵,先投恐吓信,趁着夜晚从门缝里塞进去,或把信件绑在重物上,砸玻璃从窗户扔进去。内容是劝这方及时收手或赶紧搬家,否则的话,这次投信还是敬酒,下次扔炸弹放枪,让你性命不保,到时候别说罚酒难喝。
但是天一的反应比较慢,毕竟和明星公司杠了这么久,现在服软实在心有不甘。这种怠慢态度进一步得罪了杜月笙。拿我的话不当回事,行,公共租界我管不得,但是在法租界,天一不能再进来活动。
随后不久,杜月笙与上海市长吴铁城勾搭到一起,天一在华界也受到胁迫。当时天一主要是在市容环境很好的法租界取景,这相当于让它没法正常拍电影了。
最后,杜月笙开始动用媒体资源。青帮对上海大小报社的渗透非常深入。因为报社的主笔和探员要经常“跑社会”,为能建立消息渠道,获取更多更有价值的新闻资源,让自己“路子”宽敞一些,其中很多人入了青帮。
从事报纸新闻工作,还讲究“没事常惹事,出事不怕事”:报社经常要报道社会上一些热点争议事件,报道的同时还要做出评论,这就免不了得罪人,措辞分寸拿捏不准,把当事方给招惹了,这都是报社主笔经常碰到的情况。出了事,甭管是不是自己的错、有理没理,报社首先不能服软认输,怂了,登报道歉,这就完蛋了,同行和老百姓都看你的笑话,在上海滩没法混了。当报社惹了事,主笔大人一定要气定神闲,哪怕对方带着几十号人马,一个个亮出文身抄着家伙堵在报社门口,主笔大人也要谈笑风生。哦哟,看这等阵势,您这是打算以武会友?我们是文人,动口不动手的,来,进来砸吧,砸得粉碎,砸完了要是觉得还不解气,放把火把我们家点了都成,但您要记住,这件事我们刚报道五成内容,过几天我们买回新设备,重新开版印报纸,将继续披露后面五成更深入的内容。
为了让自己有这种“出事不怕事”的底气,报社从业者更是热衷加入青帮,凭此获得靠山和强硬的社会关系。明星与天一两家争斗不休打嘴仗,报纸是主要阵地。现在青帮兴风作浪,上海报业不愿意卖版面给天一登稿,天一就成了哑巴,宣传战满盘皆输。邵氏兄弟此时意识到事态严重,但后悔也来不及了。1927年之后,天一公司遭到同行抵制,还受到青帮威胁,在上海影市两面为难,才转而开拓南洋。三十年代中期,干脆弃用“天一”这个名称,改称“南洋电影公司”。
杜月笙对电影不了解,对拍电影没有兴趣,电影公司的激烈竞争和他没有直接利益关联,只是帮朋友的孩子出口气。杜月笙成立他的恒社时,还把张石川拉拢进来当会员。
另一位人物,是浙江吴兴人张善琨。
他是黄金荣的众多门徒之一,一个有青帮身份的电影制片人和导演。张善琨毕业于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有大学文化水平,同时还是个戏剧爱好者。
民国初年,上海有个商界大亨黄楚九,先从医药起家,然后展开多元化投资,经营烟草、房地产和娱乐业。黄楚九曾经营过大昌和福昌两家纸烟公司,张善琨最初是给烟草公司设计广告策划与公关宣传。1917年,黄楚九在租界里投资兴建大世界游乐场,游乐场里面有一家叫“乾坤大舞台”的高档戏院。因张善琨在烟草广告方面表现突出,黄楚九很赏识他,也了解他对戏剧很有兴趣,就把张提拔为乾坤大舞台的后台经理。
那时所有的大戏园,都分设有前台经理和后台经理。前台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维持秩序、票务,与地面上黑白两道势力接洽,相当于制片人;后台经理负责对节目内容把关,和戏班子商讨要登台表演的剧目,相当于导演。
乾坤大舞台最擅长的节目是取材西游记的全本《闹天宫》。后台经理和戏班协商,每天演一本,在一个大档期内上演全本《闹天宫》,跟电视连续剧一样,戏迷要想看全了,每天都得来。妖猴自封齐天大圣,乾坤大舞台以猴戏最出名,上海戏迷不怎么叫它的本名,而是习惯称之为“齐天大舞台”。除了戏剧,张善琨也把无声电影引入乾坤大舞台,为克服无声这个弱点,他曾经让戏班子和京剧艺人在现场为电影配音,也取得了良好反响。
图:张善琨和黄楚九。
1931年,黄楚九病重,对大世界游乐场眼馋已久的黄金荣和杜月笙乘人之危,入股强买,黄金荣成为这个综合游乐场的新主人。老板换人了,新老板是个青帮头子、法租界巡捕房退休顾问,但是张善琨还想继续做这份工作。有人给他出主意,说新的黄老板也很欣赏你,不过,如果你想让自己的饭碗端得更稳,不如赶紧投个帖子,拜个山门,让黄老板收你为徒。张善琨因此加入青帮,他的情况,就属于笔者前面说的“青帮社交化”,他对青帮没兴趣,也不懂帮规,更不会参与贩毒活动,只是想和青帮大亨搭上关系,找个靠山,保证自己别丢了这个饭碗。
三十年代,张善琨的兴趣由戏剧转向有声电影,从戏院后台经理、电影放映业务逐渐转向制片和导演,而黄金荣对电影一窍不通,张善琨在表面上与黄金荣维持徒有其表的师徒关系,实际上逐渐疏远黄金荣。参与电影摄制和社交活动时,他也不主动对外袒露自己的青帮身份。
杜月笙干预明星、天一两家公司的恶性竞争,黄金荣收张善琨为徒这两起事件,已经反映出一些迹象:青帮对电影产生兴趣,开始尝试进入电影制作行业。就在这时,第三个阻碍青帮进入电影业的因素出现了:国民党政府通过颁布管理条例和立法的形式,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对电影题材和广播电台节目内容采取越来越严厉的审查措施,加强对文化界和传媒业的管制,并对青帮采取高压防范举动。
在近现代历史上,清政府和北洋政府已经感受到报纸、电影等从外洋传进来的新传媒行业与娱乐活动对传统官方主导下的社会价值观产生的文化冲击,以及对政府统治基础与社会运行秩序造成的颠覆效应。
比如说有线电报,这个现代通讯技术一进入中国,因其高效迅捷的特点,有助于官府政令传达,很快被官方接纳。清政府灭亡前夕,已经改用发电报来传圣旨。北洋政府的军阀政客们要搞点事情,更是动辄就发全国通电。但是官府没有想到、更不愿意看到的意外情况也随之产生了:官方的电讯发出去,各地报社也会刊登,报纸作为传媒平台,不只简单地转载,还刊登对这条官方通讯的解读与评论,而报社是有新闻立场的,评论的调门也是褒贬不一,既可以赞同,也可以发出与官方相悖的反对声音。
过去几千年,皇帝传圣旨,只能叩头接旨谢主隆恩,现在改用电报和报纸,你这圣旨里边的旨意,如果对我有利,我刊登出来并表示赞同;如果我不赞同这道圣旨,还可以写一篇时评,就登在这条圣旨旁边,逐条针砭,变着花样把圣旨驳得体无全肤。而且,只要报人驾驭文字的功力深厚,文章写得鞭辟入里,精准调动读者的情绪,再加之报社成熟的发行操作,这篇时评造成的社会影响,还远远大于那条圣旨。话语权和舆论主导权由报社掌控,官府极端被动,老百姓为写文章的报人鼓掌喝彩,看官老爷出洋相。冲击的效果就体现出来了:在传统社会,都是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说话谁敢不听,那可是小命不保的;现在出现了电报和报纸,“抗旨不遵”成为低成本的全民文化娱乐活动。
清政府和北洋政府都感受到这种文化冲击,但因为自身在认知与思维方式的落后,找不到合适的应对措施,跟不上潮流,无法适应新形势,只能采取“被动接受、粗暴管制、鸵鸟政策”的流程。
到了国民党当局,情况大不一样。早在1924年1月,国民党就成立了它的中央宣传部。国民党早年作为旧民主主义革命者团体,走过很多弯路,直到国共合作的大革命时代,终于能开窍了。它是第一个高度重视文化阵线,主动意识到要把新兴传媒平台与娱乐形式当作文化武器,对全社会进行意识形态输出与舆论引导的现代政府。在文化统治方面,国民党政府具备的眼界和采取的手法,要比清政府和北洋政府明显高出一个层次。
国民党当局对娱乐业的干预和审查,是配合其“训政”阶段的文化统治需求。
同样是在1924年,已经得到苏俄物质支援的孙中山广东革命政府,提出了“建国大纲”,将建国分成三个阶段:军政、训政和宪政。军政是培养自家武装力量,打倒南北军阀,通过发动暴力革命夺取全国政权。国共合作、北伐战争、四·一二政变、二次北伐等历史事件,都处在军政阶段。
1928年12月底,张学良在奉天宣布改旗易帜,服从中央,中国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北洋政府老民国时代终结,国民党统治下的新民国时代到来。国民党在这年宣布已经夺取全国政权,军政阶段到此顺利结束,接下来即将开始训政阶段,强调把文教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主义急于灌输,宣传刻不容缓”。
进入训政阶段,国民党当局认为首要重任是训导国民,开化民心,提高民众素质,核心就是“以党治国,统一思想”八个字。我们在很多历史题材的影视剧里面,常听到把国民党政府叫“党国”,其实就是以党治国的简称。而统一思想,是指三民主义。它要求全国各地所有文艺作品和娱乐活动,都应该宣扬三民主义,符合党义,取缔一切有悖于三民主义精神的文艺作品和媒体内容,在文化宣教领域建立起一致的精神指导思想与统治秩序。
在对文艺作品的控制把关上,国民党最初是把戏剧和电影等同并列的。三十年代初,有声电影出现,民间资本再次掀起投资拍电影和民众观影的热潮。有声电影对人的感染力更强,而此时电影行业也进一步平民化,新建电影院越来越多,票价越来越便宜,进口好莱坞电影和国产片数量也越来越丰富。国民党对此反应迅速,很敏锐地意识到,电影作为新兴的大众娱乐活动,影响力将很快超过戏剧,因此有必要把戏剧和电影分开,重点加强管控和内容题材审查。
国民党对电影的管控和内容审查措施,是先以中国娱乐业最繁盛、电影业基础最雄厚的上海作为试点,逐渐铺向全国;先由其党务部门和政府部门发布暂行规定,继而通过正式的相关立法。1928年8月,国民党上海党务指导委员会宣传部,最先成立“戏曲电影审查委员会”;1929年6月,国民党中宣部又通过了《确立本党之政策文艺案》;同年7月,内政部与教育部主持修订的《检查电影片规则》正式施行;1930年11月,立法院通过《电影检查法》;1931年2月,电影检查委员会正式成立,在同年6月正式开始执行对中外影片的内容题材的审查工作。
在不到两年半时间内,国民党政府集中出台这么多针对电影的管控举措。更关键的是,国民党建政后,通过与外方谈判,收回了上海租界的部分主权,尤其是司法管辖权。这些电影检查政策法规在租界照样具有效力,电影检查委员会也可以在租界内执行工作。检查委员会由数名从内政部和教育部选拔的代表组成,由一名常务委员领导。
为急于体现该委员会的存在价值,最初审查尺度非常苛刻,还专门紧盯大公司的大制作。在1931到1934年期间,有六十多部国产电影和七十多部进口电影被委员会“枪毙”,不幸成了禁片。明星、天一和大中华三家民营公司继续展开恶性竞争时,还利用刚出台的电影检查制度,为击垮对手互相告黑状。
天一公司在三十年代,加速向南洋地区发展业务,也和这个电影检查制度有关。他投资的几部影片没通过审查,血本无归,好在禁片虽然在国内不许公映,但政府允许电影公司往海外发行,就赶紧往华人多的东南亚卖拷贝,能捞回来多少算多少了。电影业在二十年代中前期那种极少受管制的“散养野生”状态至此结束,进入政府严密监督下的“圈养”状态。
少数青帮人物刚对电影产生一点兴趣,但审查制度带来条条框框的束缚,就让他们知难而退,转移兴趣方向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