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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个机器人,你会为ta伤心吗?

科学松鼠会  · 公众号  · 科学  · 2017-01-10 17:20

正文

红猪

松鼠名片

红猪,译者,译有《鱼为什么放屁》、《遥远地球之歌》、《九十九种垃圾和一记妙想》等,个人公众号:猪同机讲



(红猪 /译)说起大猩猩哈兰贝(Harambe),周围的人都说它“聪明”、“好奇”、“勇敢”、“高尚”。但是直到去年春天,哈兰贝的形容词才加上了“著名”一条。2016年5月28日,一个同样好奇勇敢的人类男孩钻过辛辛那提动物园的一道围栏,掉进了哈兰贝和其他两只大猩猩的栖息地周围的一条壕沟里。围栏后面的人们发出呼叫呐喊和其他惊恐的声音。哈兰贝用身体护住了男孩,仿佛在将他与喧哗隔开,但接着它却抓起男孩的一只脚踝,像在游戏室的地板上拖动一只玩偶似的将他在水里拖行起来。有那么一阵,他小心翼翼地扶着男孩的腰部,将他摆成了两腿直立的姿势。接着在持续的惊叫声中,他却再次将男孩摔倒,并拖到了壕沟中央。


哈兰贝与3岁男孩(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哈兰贝是一头17岁的银背大猩猩,拥有可怕的力量。当饲养员不能把他从男孩身边引开时,危险动物响应小组的一名成员对他开了枪,哈兰贝当场毙命。男孩入院观察了一阵,医生宣布他未受重伤,很快放他出院了。


“哈兰贝”在斯瓦希里语中的意思是“团结”,但是在他死亡之后的日子里,人民却分裂了。“对哈兰贝开枪是一个沉重的决定,但当时那孩子有生命危险。”动物园长塞恩·梅纳德(Thane Maynard)解释说。灵长类专家也大多同意他的说法。但有些旁观者伤心欲绝,脸书上出现了一个“纪念哈兰贝”(Honoring Harambe)的小组,里面有支持者为它绘制的肖像、有标签了“为哈兰贝讨公道”的对话、还有人写道:“永远记住哈兰贝的牺牲……安息吧英雄。”帖子还配了音乐。


媒体在报道这条新闻的细节时,常常会配上一张新闻社拍摄的潇洒照片,照中的哈兰贝蹲坐于地,一条手臂放在右侧膝盖上,凝视镜头,若有所思,仿佛肖恩·康纳利在他最雄姿英发的年纪。


在网上,有人呼吁对哈兰贝的死因开展刑事调查,说“这头美丽的大猩猩之所以丧命,都是因为那个男孩的父母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这个呼吁得到了50万人的签名支持,据CNN报道,这和那条主张起诉射死泰米尔·赖斯(Tamir Rice)的警察的呼吁相比,还多出了几十万支持者。 (译注:泰米尔·赖斯,黑人少年,2014年因持有玩具枪被警察击毙,年仅12岁)


民众在哈兰贝身上投射了自己的想法。“我们的天性是用人类的眼光看待自己的行为,”神经科学家库尔特·格雷(Kurt Gray)在群众的义愤达到顶点时对CNN说道,“我们无法想象作为一只大猩猩是什么感觉,只能想象如果自己是那只大猩猩会怎么样。”


格雷指出的这个简单事实也是过去几百年来道德争论的原因。哈兰贝的支持者或许认为,靠杀死一只大猩猩来挽救人类的性命是不正义的,因为大猩猩和我们有着认知上的相似性,它们思考的方式和我们非常相像,所以它们理应获得和我们相似的道德地位。另一些人可能认为,大猩猩的道德地位来自它们和人类在认知上的差异性:我们的理性较为发达,所以理应从猫吃耗子的游戏中超脱出来,并成为动物的特别保护者,无论是小鸡还是黑猩猩,都该得到我们的保护。( 这两种观点都赞成人类吃肉:一派认为我们也是动物,所以能杀动物;另一派认为我们高于动物,所以能杀动物。


这两种明显对立的信念体现了人类的迷茫:我们在其他具有大脑的生灵面前,究竟是它们的同伴还是主人?人类学家兼博物学家洛伦·埃斯利(Loren Eiseley)写道:“人只有在一只非人生物的目光里看见自己的倒影,才算真正遇见了自己。”要考察这个相似性和差异性的问题,我们就必须为人类的道德范围划出界限。


到今天,这样的考察或许又要节外生枝了: 在一个自动化的世界里,我们遇见的目光或许根本不是来自生物,而是来自一个机器人——一种日益普及的新的独立头脑 。在以前,对Siri的辱骂或是对无人驾驶汽车的殴打并不会像哈兰贝那样引起人的警觉。但是,如果“将心比心”或者“人类主宰”是我们的道德原则,那么具有先进大脑、又受到人类监护的人工生命为什么就是例外呢?


不过,在思考人类对于机器人的义务、或者机器人对于人类的义务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来确定动物应该享有的权利。


动物该有多少权利?


有一个简单的例子或许可以稍微理清一些头绪:想想鱼类。对于它们,我们应该抱有D·H·劳伦斯所说的“激烈而绝对的道德心”吗?许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一个激烈而绝对的回答:没门儿,鱼干鱼松鱼排们。耶稣好像就喜欢吃鱼,他在复活之后就吃了几条烤鱼。度周末的人没有几个会认为飞绳钓鱼是在发泄心中的暴怒和邪念(刚好相反),吃寿司的人在点金枪鱼时痛惜的也是自己的钱袋、而不是良心。要爱惜一条鱼的生命并不容易,部分原因是鱼儿自己似乎也不大爱惜生命。鱼类对于我们,有什么道德上的价值呢?


《一条鱼知道什么:我们水下表亲的内心生活》(What a Fish Knows: The Inner Lives of Our Underwater Cousins)是乔纳森·巴尔科姆(Jonathan Balcombe)在经过详细研究之后写出的一部著作,书中以典雅的文风探讨了鱼类的道德权利。一句话,他认为人类对鱼类亏欠良多。“当一条鱼看见我们时,我们就进入了另外一个生物的意识世界”。这位动物保护协会动物知觉部门的主任写道,“有证据表明,至少某些鱼类是具备一系列情绪的,包括恐惧、紧张、玩兴、喜悦和好奇等等。”巴尔科姆希望鱼儿们开心(他喜欢给鱼儿加上“们”,以标示其个体性),这在那些望着一条海鲈的眼睛而毫无感触的读者看来或许有些古怪。但是巴尔科姆认为,这些读者的冷漠中体现了一种偏见,因为一条鱼儿的内心体验(推而广之,许多低等动物的内心体验)比我们想象的要更加接近人类。


拿鱼的痛觉来说,有多项研究指出那不仅仅是一种机械的反射 。它不同于你的手从热火炉前自动缩回的动作,而是相当于你在感到疼痛时的那一声“哎哟!”因为这个和其他原因,巴尔科姆认为 鱼类的行为有着超出我们预料的丰富意图 。他搬出褶皱深虾虎鱼(frillfin goby)作为例子:这种鱼会在游动时记住周围的地形,当潮位降低时,它们就靠头脑中的那张地图在水塘之间跳动。猪齿鱼(tuskfish)则擅长使用工具(它们会带着蛤蚌游动,然后在选中的岩石上砸碎)。而裂唇鱼(cleaner wrasses)在某些归纳学习测试中的表现超过了黑猩猩。有些鱼甚至还有些特立独行,比如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鲑鱼都会逆行到上游去产卵然后死掉,有少数会回过头来顺流而下。


在特定认知任务上表现非凡的裂唇鱼(图片来源:animalia-life.club)


从这里再进一步,我们就可以来看看鱼类的心理了。有些鱼喜欢在紧张时享受一次按摩,它们会聚集到某个物体的边上去摩擦身体侧面,直到皮质醇水平下降为止。雄性四齿鲀会用鱼鳍在沙地上扇出几何图形,并根据各自的品味用贝壳装饰,以此作为炫耀。


雄性四齿鲀搞出的“几何沙雕”。(图片来源:scinexx.de)

巴尔科姆还报告说,雌性鳟鱼会像人一样假装性高潮,谁也搞不清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尤其是雄鳟鱼。


一对在产卵的褐鳟。鱼是体外受精的,有时雌鳟会浑身颤抖,看起来似乎马上就要产卵了一样,雄鳟于是就会配合着排出精子。最后雌鳟却压根没有排卵。目前还不清楚为何雌鱼要这么做,有研究者猜测是雌鱼为了让自己的卵子得到更好的精子或更多样化的精子。(图片来源:blickwinkel / Alamy)

在巴尔科姆看来,人觉得鱼类和自己完全不同乃是一种偏见:我们会对仓鼠产生移情,因为它们会眨巴眼睛,还会用小爪子拿起食物。鱼类不会眨眼,也没有手指头,因此显得格外“异类”。鱼类的脑子虽小,但据此就认定它们愚蠢却是不对的,曾有人形象地指出,这就好比是“因为气球没有翅膀就主张它们不会飞”。


巴尔科姆的观点有些矫枉过正,他的书里到处散布着奇怪的拟人化故事,像是某某人和自己的鱼类朋友间有特殊默契之类。不过他的观点是成立的。如果我们将鱼类视作认知上的同伴,也就应该对它们负起道德责任。


争议来自道德边界的划定问题 :拍死一只蚊子是不道德的吗?如果这些昆虫不值得我们的道德考量,那它们到底是缺少了哪种关键的特质呢? 最近出了一本值得一读的新书,作者是康奈尔大学的两位法学教授,雪莉·科尔布(Sherry F. Colb)和迈克尔·多尔夫(Michael C. Dorf),书名叫《跳动的心:堕胎与动物权利》(Beating Hearts: Abortion and Animal Rights, Columbia)。书中探讨了对于这类划界行为的一些质疑。两位作者指出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支持动物权利者和反对堕胎者之间很少有重合。其实前者主张不应终止神经系统较为简单的动物(比如鱼类)的生命,而后者主张不应终止胚胎的生命,这两种立场不正好相通吗? 科尔布和多尔夫自己是支持堕胎的纯素食主义者(“我们之所以奉行纯素食主义,是因为我们和自己的狗共度了许多岁月”),虽然他们也注意到了其中的矛盾,但是并不认为这里头有什么双重标准。


他们辩解说,这里的关键在于有无“觉知”(sentience)。许多动物是有觉知的,而受精卵和胚胎则没有。他们将觉知定义为“拥有主观体验的能力”,这个定义是有一些不严谨的,因为动物的主观体验是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写过一篇著名的论文,《做一只蝙蝠是什么感觉?》(What Is It Like to Be a Bat?)文中指出,就算人类学会了飞行、捕食虫子、用声纳指路,也依然无法获得一只蝙蝠的全部体验,因为蝙蝠自出生起就开始积累的主观感受,人是不知道的。科尔布和多尔夫有时也会掉进这样的陷阱里。他们在一篇文章里主张,动物能否理解疼痛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人在极度剧痛时也无法理解疼痛或其他任何事情”——这个对于疼痛的理解完全是人类式的。


不过,动物与世界交往的方式显然和植物或是其他物体不同。一间草屋不在乎自己是保存完好还是烧成灰烬,但是一个绑在柴堆上的异教徒肯定不愿被烧死,一头叉在烤肉架上的猪或许也不愿被烤熟。在科尔布和多尔夫看来,这说明动物具有“利益”(interests),这个名词(他们其实不太满意)常常流露出功利主义的意味。功利主义是一派伦理学观点,主张为群体追求最大的利益。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是它的创立者,在1789年的著作《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他写了一段很使人共鸣的脚注来讨论动物:



或许终有一天,其他动物也会获得这些一度被暴政剥夺的权利……我们要问的不是它们能否思考?能否说话?而是它们能否感受痛苦?



哲学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在1975年的《动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一书中写道,如果动物也能感受痛苦,我们难道不该努力减少它们的痛苦吗?这个将动物视为同伴的思路有它的优势:它为动物建立了道德诉求,却没有将人类的动机投射到它们身上。但是它也引出了其他问题:用棍子击杀你的邻居肯定比毒死一只大鼠要坏。但如果个体的痛苦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那么这两个事件的性质似乎就一样了。


辛格的解答是功利主义的: 重要的不是生物个体的痛苦,而是整个体系的痛苦 。你的邻居被杀所产生的痛苦超过一只大鼠死亡产生的痛苦。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要在动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之间选择的情况是很少见的,而减少动物的痛苦却往往很容易。我们可以不再把牛群赶进屠宰机,我们可以把烤鸡腿改成烤豆腐。要大多数人淹死一只小猫,他们都会受到良心的折磨,这说明在某个层面上,我们都知道痛苦是一件大事。问题是我们对其他个体痛苦的感触是很不可靠的。就算是完全不能感受疼痛的物体(比如机器人),我们也会感到它们仿佛有痛觉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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