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
废止包括惠安县智慧光伏碳中和项目在内的10个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114.3万千瓦。
根据通知,此次废止的项目,涵盖了2021年试点项目及2023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项目。
福建省发改委表示,
受国家要素保障部门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福建省
2021—2023年各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部分光伏项目已不具备开发条件,经过
梳理,决定予以废止。
福建省发改委要求,
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再受理上述项目用地、用海等申请。
同时,
原安排给项目的接网和消纳资源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回。
2月20日,河北省公布2024年底到期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涉及46个风、光项目,
规模总计6.03GW,其中光伏3.19GW,风电1.84GW。
其中4个取消建设的项目均为光伏项目,共计为400MW,主要类型为农光互补项目。
42个调整的风、光项目中,华能宣化区春光乡曹家庄村100MW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转为储备类项目,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由80MW调减为19MW。
其余风、光项目则多数为延期并网,部分项目并网时限延期至相应变电站投产后一个月内并网,其余项目分别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等不同时间节点。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我委组织各市对2024年底到期未建成风电光伏项目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结合企业投资积极性、土地资源落实情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施工进度等研究提出了处置意见。现将相关项目拟调整意见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2月24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风电光伏项目拟取消情况统计表
2.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河北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