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浙江开旭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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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给教师编!高考生注意!淳安、德清、苍南、嘉善、平湖、缙云、青田

浙江开旭教师招聘  · 公众号  ·  · 2024-06-18 15:58

正文

有编有岗!淳安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公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精神,2024年淳安县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政策。现就2024年淳安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注: 具体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为准

户籍要求


淳安户籍考生,具备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录取资格,高考、面试成绩及身体条件符合招生录取要求,热爱淳安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淳安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定向生。

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在 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 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6月29日-30日
(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志愿填报网址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www.zjzs.net/

招生程序


定向师范生招生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原则。

1

填报志愿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

2

面试和体检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 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高校抄告淳安县教育局。淳安县教育局根据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面试、体检名单与时间另行通知)

3

公示

高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淳安县教育局按要求公示3天。

4

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淳安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5

录取

培养学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淳安县教育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按规定录取。

培养管理


1.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意向培养学校的专业培养方案,接受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2.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意向培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培养要求,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
4.按时完成意向培养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定向培养的学习要求,取得定向学科本科毕业证书。按要求参加定向学科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毕业后必须返回淳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服从安排任教学校。

就业政策


根据规定,对按期毕业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定向生,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按在校期间表现、学业成绩和获奖层次等为依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


苍南招25人!上学有补助!毕业有编制!

为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储备优秀教育人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 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 202 4〕7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 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 的通知》(浙教办函〔 202 4〕108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 202 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立志为苍南教育事业服务的苍南户籍考生(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学科的,可放宽至温州户籍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为25名,培养层次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其中中小学体育安排在体育类提前进行),具体培养院校等详见附件。
三、招生(招聘)录取程序
定向培养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原则,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详情请及时关注浙江省《 202 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二)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 (或体育类专业综合分) 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 1:1.2 的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相关招生院校,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教育局联合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考生进行户籍审核、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体检。 苍南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复检。复检由苍南县教育局组织并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高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或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由县教育局按要求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苍南县教育局商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签订协议之日尚未满 18 周岁的考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共同签字)。苍南县教育局将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 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六)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按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四、就业与待遇
1.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具体办法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限不得少于 6 年。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学业、不能正常毕业的,苍南县教育局不再负责落实就业任教工作。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不按协议到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且 3 年内不得报考苍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同时上报征信部门 将该生纳入征信黑名单。具体履约要求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2.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各项费用,由考生先行缴纳。毕业并落实岗位后,见习期满的,由苍南县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补助。
五、其他说明
1.因录取工作时间较紧,考生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本县范围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面试、体检、签订协议而影响录取。面试、体检时间预计在6月28日-7月2日,具体时间以苍南县教育局正式通知为准。
2.因体检初检、复检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在体检前期应加强健康管理,避免因暂时的身体原因(如感冒、疲劳、饮食不当、情绪因素等)影响体检结果。
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咨询电话:0577-64758278(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钉钉群号:24170030158(苍南县2024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咨询群)。

附件: 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8日

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毕业入编!嘉善发布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6月14日
嘉善县教育局发布
《嘉善县教师定向培养
招生(招聘)公告》
计划定向培养教师6人
一起来看详情
一、招生(招聘)对象


具有 嘉善县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准) ,2024年报名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有志从事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

培养院校、选考科目要求



1.学科及名额:

初中社会: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 1名
初中社会:历史学(师范)专业 1名
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专业 2名
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2名

2.培养院校: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培养院校为杭州师范大学, 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

历史学(师范)专业培养院校为杭州师范大学, 选考科目要求:不提科目要求

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专业培养院校为杭州师范大学, 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养院校为浙江师范大学, 选考科目要求:地理

三、招生(招聘)流程


(一)填报志愿

报考学生必须在浙江省参加高考,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 6月29日—30日 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进行高考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录取

1.划取上线考生。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将相应名单抄告至嘉善县教育局。

2.面试和体检。 嘉善县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3.确定拟录取对象。 高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由嘉善县教育局在“嘉善教育之声”微信公众号和“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嘉善县教育局商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和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5.缺额补录。 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6.录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在已与嘉善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投档,由相关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嘉善县教育局、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高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 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五、就业与待遇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嘉善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毕业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纳入嘉善县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并由嘉善县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 毕业聘用后在嘉善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8年 ,服务期内由嘉善县根据《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返还学生就读期间所缴学费及相关费用。录取人员如未能达到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所明确的相关要求的,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嘉善县教育系统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由嘉善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六、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

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3-84609907

嘉善县考试管理服务中心
0573-89102550

2.监督投诉电话: 0573-89102150



关注!平湖市2024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8号)精神,结合我市教师培养需求,2024年平湖市拟定向培养教师6名。现将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生(招聘)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立志从事教育事业且2024年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要求的平湖市户籍考生。

二、

培养院校及招生(招聘)计划

2024年平湖市教师定向培养委托2所师范高校承担,招生数量6名。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1名,培养高校为浙江师范大学,学校代码0222,学制四年。选考科目要求:地理必选。
2.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1名,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学校代码0220,学制四年。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
3.初中语文[汉语言文学(经亨颐实验班)]2名,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学校代码0220,学制四年。选考科目要求:不限。
4.初中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经亨颐实验班)]2名,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学校代码0220,学制四年。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
定向培养委托的2所院校都有相应的院校定向代码,填报志愿时要选择定向代码的院校,各院校定向代码及定向专业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

填报志愿及录取

(一)填报志愿
1.户籍要求:定向培养报考学生必须为平湖市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准)。
2.招录批次:报考学生必须在浙江省参加高考,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录取
1.划取上线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按位次)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将相应名单抄告至平湖市教育局。
2.面试及体检。平湖市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平湖市教育局商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5.缺额补录。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6.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已与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投档,相关高校将按规定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到平湖市教育局、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

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五、

就业与待遇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平湖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在学习期间不能出现有1门及以上学科成绩不合格需要重修学分的情况。毕业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按期毕业后,经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程序)、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入编手续,纳入平湖市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并由平湖市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毕业聘用后在平湖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8年,服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兑现补助金。录用人员如未能达到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所明确的相关要求的,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平湖市教育系统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六、

注意事项

1.报考方式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大学志愿,无需到市教育局报名。
2.请考生密切注意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电话畅通,在招录之前减少外出。
3.面试、体检、签订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85236870、85023497。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
85557289、85236887。

平湖市教育局
平湖市委编办
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人力社保局
2024年6月13日

2024年德清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精神,结合德清县教育发展实际,2024年德清县教育局委托湖州师范学院定向培养初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0 1
招生对象
具有德清县户籍,2024年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身体健康,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考生。

0 2
培养院校、招生计划
0 3
招生录取原则与程序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培养招生。
1.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普通类提前批次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和体检。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向湖州师范学院提供考生名单(仅提供考生签约序号)。招生院校将名单抄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网址: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组织考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县教育局即时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仍由县教育局组织并安排相关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公示。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按签约序号,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公示3天。
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县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招生院校。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5.录取。 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县教育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6.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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