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作家李枫在微博上实名举报老板郭敬明一事,因为涉及到同性性侵,加上郭敬明的万年招黑体质,大家普遍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哪怕半点实锤没有也迫不及待先踏上一万只脚。而我的关注点却是李枫那篇长微博里的过程描述,看得我真是捉急,没有证据也就罢了,小说作家不是应该追求细节吗?可我怎么完全看不清这件事的细节呢?
对于那件发生在7年前成都某酒店的往事,李枫是这么描述的:
“把手放到我的身上”
——身上哪个部位?当时他穿没穿衣服?只是轻放还是有抓、捏、掐、撸等动作?
“还想给我口交”
——怎么要求的?是笑着随便一说,还是郑重请求,抑或威胁强迫?这些重要关节全都是模糊空白的。
▲2010年郭敬明和李枫一起接受采访,就在“性侵”时间后不久
这件事现在闹成了一锅粥,但至少有一个好处:让公众关注男男之间的性侵问题。但很可惜,多数人都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笑话来看的,他们可以找出无数个“槽点”来编段子,关于郭敬明的身高和攻受角色,他和陈学冬、朱梓骁的关系,他和最世文化一众作家写手的过往……就是不正视性侵本身的界定和法律问题。如果是一个女性被名人性侵,公众的反应绝不会如此吧。
那我就来说一下男男性侵的鉴定吧。男男之间到底怎样算性侵,其界定标准和男女之间既有重合,也有分别。
李枫觉得郭敬明的行为构成了性骚扰和性侵犯,还向律师咨询了。
“性侵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性侵犯包括性骚扰在内;而狭义的性侵犯则要有实际性行为,只包括强奸和猥亵,不包括性骚扰。而男男性侵的特殊之处在于,中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至今仍然只把女性当做受害者,男性即便被强奸,也只能按猥亵罪论处。而这已经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施行后的一大进步了,在那之前,连猥亵罪受害者都不包括男性。
为了方便论述,我们就把对于男性的性侵分成两大类——
猥亵和性骚扰。
区分猥亵和性骚扰的界限,就是看有没有实际的性行为,具体到男男之间,
如果有肛交、口交、手淫以及其他直接连续刺激性器官的行为,才能算猥亵。
所以按照李枫的陈述,如果郭敬明只是把手放在他身上,而未直接触及其性器官,后来想口交也没得逞,这就只能算性骚扰。
但不要忘了,性骚扰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比较具有主观性,因为没有实际性行为,伤害的主要是人的尊严,而人的尊严又很难说得明白,同样一件事,有人觉得尊严受损,也有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这也是法律上界定性骚扰的一大难题。
和男女异性不一样,男生之间开开性的玩笑,或是搂搂抱抱,乃至互掏裤裆,这都太常见了,几乎每个男生成长过程中都有遭遇过,多数人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可能当时有点不爽,闹一下也就过去了。当然会有人对此极其反感,极力反抗,这种时候如果对方还继续侵犯,那才铁定算性骚扰。而李枫当时反抗的表现只是“抓住他的手腕”,并没达到极力反抗的程度,不过可能还有别的细节他没交代。
关注郭敬明公司的人应该知道,他和他手下那帮青春作家,一直就有互相“乱搞”的传统,或者说企业文化。《最小说》上有个栏目叫“iwant”,就是让大家互相爆料吐槽的,其中经常会有一些乱搞现场的描述,比如谁对谁下咸猪手了,谁强吻谁了,谁和谁睡了等等。李枫还在上面写过公司聚会时大家互相乱吻的场景:
郭敬明甚至还曾直接化身为四爷,把公司描述成他的后宫,所有人都要听令于他,“我只需要使一个眼色,美貌的少年就乖乖地过来给四爷捶背了,过来倒茶了,过来抱着大腿蹭来蹭去了……”
他都公开这么说了,想必他公司就是这么开放和谐,亲个嘴抓个裆都不算回事,不过也有可能他是借着老板的淫威肆意揩下属的油,大家只是敢怒不敢言强装笑脸,若是如此,那就是常见的职场性骚扰。
到底怎么界定,还需要进一步的举证。所以我说李枫的爆料太过简略缺少细节,就算只是控告性骚扰,只说对方把手放自己身上,或是要给自己口交,这都是不够的。当时双方的语气、神态、动作,都应该被尽量具体地还原才行。
同性与异性在性侵标准上还有一个重要分别,就是露体与窥淫。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暴露下体,或是偷窥对方的裸体,这铁定是性骚扰无疑。但男男之间就不一样了,一堆大老爷们在澡堂搓澡,全都赤条条地你瞅我我瞅你,就算盯着你看十分钟不带眨眼的,你也很难说我是性骚扰吧。(不过这样很有可能会以“你瞅啥”开头,然后俩人干上一架。)
以上都说明在性骚扰问题上,男男之间的尺度是要比男女异性稍稍宽松一些的,但这并不代表男男性侵就不是个事儿了,真正严重的问题,是下面这些有实际性行为的猥亵案例。
和女性随时都要防范性侵不同,
男男之间的猥亵,主要都和“权力”有关,通常都是掌握权力的强势一方,侵犯弱势的另一方。
比如在学校,男老师可能会猥亵男学生;在公司,男上司可能会猥亵男下属;在医院,男医生可能会猥亵男病人。
学校可能是男男性侵最严重的场所,光是我听说的男老师猥亵男学生就有好几例了。不管是未成年的中小学生,还是成年后的大学生,都会因为涉世未深盲目崇拜老师,再加上老师一定程度掌握着他们的前途,即使排斥也不敢反抗。2013年央视《新闻调查》曝出来的上海物理名师张大同性侵事件就是例子,他课外开了个奥赛辅导班,经常会以“开小灶”的名义让好看的男生课后单独留下来,然后谎称要给他们检查身体,让他们脱裤子,男生们懵里懵懂就答应了。
▲央视节目截图
十几年内,不断有学生经由这种方式被张大同猥亵。往往事情过后这些男生才能反应过来,知道自己被性侵了,但是也不敢发声,直到其中一个勇敢者多年之后站出来举报,然后引起连锁反应,才终于让张大同身败名裂。
▲央视节目截图
这种权力格局中的男男性侵,除了脑子要清醒,能辨别事情的严重性,还得靠骨气去抵御,就算被刁难、被胁迫甚至退学丢工作,也要奋起反抗。那种拿权力当虎皮的人一般都是纸老虎,你只要不把他当回事,他立马就会怂掉。而且这种情况一般都会有事先的试探,很容易留下信息或语音之类的证据,一定要保存好这些证据,这样即便被辞退,也可以反戈一击。
另一种男男性侵的多发情况,是趁对方醉酒之机展开行动,
这对于一些图谋不轨的男同性恋来说可谓方便易行,几乎没有风险。我就经常在同志论坛上看到有人炫耀:今晚把一个男同事/同学灌醉了,刚吃完他的丁丁,还要拿手机拍照上传。
最近发生在广西柳州的一则社会新闻,可以算是这种醉酒迷奸的极端案例。某男同性恋半夜在大街上看到路边长椅上躺着个醉汉,看样子长得还挺帅气,色心一起不可自持,当即就蹲下来痛痛快快吃了顿丁丁大餐,完事儿后还把醉汉的钱包给顺走了。不过他忘了大街上可是遍布摄像头的,很快他就被警方捉拿归案,还上了地方电视台。这事很快就成为横扫gay圈的大新闻,大家都被那段视频截图惊得目瞪口呆……
只能提醒一下各位男同胞,喝酒小心点,“酒后乱性”指的不仅是你可能会做出乱性之事来,还有可能会激发别人在你身上乱性。喝大后赶紧回家,大街上肯定不能睡,即使朋友同事家也非安全之地,谁知道第二天网上会不会流传起你那可爱的丁丁照片来。
除了被权力威胁和趁醉酒之机,男性在其他场合当然也有被性侵的可能,只不过概率相比女性要小很多,而且通常是越瘦弱风险越大。就在前几天,网曝大连一名22岁的男子在驾校学车时被教练性侵。
事发时他们的车开到了一个偏僻地点,教练据说是个彪形大汉,使用暴力扒开了这位学员的裤子,对其下体手与口齐下。后来受害者选择报警,并且在微博上公布了事情经过。好在他细心留存了证据,教练很快被捕,性侵一事也得到了证实,下图是受害者的诊断记录:
几天之内,事情就得到解决,整个过程可以说是男男性侵受害者该如何行动的标杆性教材。它告诉大家三个要点:
1、留个心眼,保存证据;
2、赶快报警,不要因羞耻心而畏缩,该羞耻的是性侵者而不是受害者;
3、扩散影响,把自己的经验告诉其他人。
这几个要点看似和女性受害者没什么区别,但实际上,
男男性侵受害者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面对性侵会产生更强烈的羞耻感,
而且这种羞耻感很难有发泄的通道,也许就此不断郁积,成为终身不可愈合的一道伤口。已经有相关报道告诉我,有人因此而患上抑郁症,有人从此对性失去兴趣,还有人因此而染上反社会人格。
总之男男性侵就是这样,在某些方面的标准相比于异性之间要宽松,而在另一些方面,严重性丝毫不下于异性性侵,而在男人们普遍都不重视这个问题的当下,一旦遭遇则猝不及防,于是伤害就更要放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