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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老虎?其实我们更担心“老实人吃亏”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2-08 06:53

正文


文 | 杨磊


宁波老虎“躺枪”,引来一大波舆论的关注,在各种严肃或略带调侃的评论中,对老虎的同情成了一个主流观点,如何从事件的“一地鸡毛”中,还原出人们的真实关切,确实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01  ▎敬畏

拿根鸡毛当令箭,敬畏的不是鸡毛,而是其代表的权威和命令。

规则就是这样一种权威,因为规则本是用来保护弱者的,社会如果没有规则,那就由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来主导,所以规则应该被敬畏,也应该遵守。

但弱者却往往认识不到这一点,他们更多感觉到的是规则的约束。譬如事件中的主角张某,好不容易挣脱规则束缚的他,终于进入了虎园,那么,别无选择,他就只能与“丛林之王”一起来验证“丛林法则”了,正值壮年的张某并非没有反抗,有传说他曾向老虎踢了13脚,但很不幸,悬殊的实力对比,使得老虎很快占据压倒性的优势……

有的敬畏依靠信念,有的敬畏则源于实力对比,但无知者无畏。

02   ▎常识 

与老虎相比,人的力量比较弱小,所以老虎会伤人本应是个常识。但这个常识,似乎已经属于陈旧的“老古董”,不要说卡通电影里的“跳跳虎”、“娇虎”之类的假老虎,就是跟少年派一起奇幻漂流的真老虎,也俨然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身处我们这个时代,我们所获得的信息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多,但是,有很多信息,正在不断地质疑甚至颠覆我们的常识。

如今,北京的老虎伤人了,宁波的老虎也伤人了,于是大家恍然大悟,原来,老虎真的会伤人。

03   ▎边界

其实老虎本来可以不伤人的,因为老虎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把老虎关在笼子里的,既有有形的围墙,也有无形的规则。被老虎伤到的,都是突破边界的人。

当今这个世界有一个特点,就是“老虎”多:高速行驶的车辆、高压的电线、高空的抛物……科技的发展,解放了生产力的同时,这个高速运转的世界,也在我们身边制造越来越多的“老虎”。

突破了边界,张某只有两个选择,干掉老虎就成为武松,干不掉虎就成为老虎的午餐。

04   ▎同情

张某没能成为武松,但也没有成为老虎的午餐,因为老虎随即被击毙了。

“躺着也中枪”,这是用来形容原本置身事外之人却无辜受害的一句网络语言,老虎事发时中枪虽然并非躺着,但也同样无辜,因为如果不是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老虎完全可以置身事外,过着虎归虎、人归人的日子。

于是大家开始不约而同地心疼老虎,因为大家觉得“躺枪”的老虎很冤。后来引发争议的,是有人表达了对张某家属的同情。

很奇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争论?这次起事件中,犯错的是张某,而不是张某的家属。他们同样也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甚至是最大的受害者!心疼老虎,和同情张某家属,不是“鱼和熊掌”的关系,我们不应该把对其中一方的同情,建立在对另一方批驳的基础之上。这不是爱心泛滥,当文明发展到今天,我们至少不能再搞株连。 

05   ▎ 责任

张某的亲属,亲眼目睹了有可能是人世间最难以接受的一幕,顷刻之间,他们的身份变成了孤儿寡母。

作为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的创造者,我们一般称之为“顶梁柱”,很多时候,一个家的顶梁柱倒下了,这个家也差不多就要垮了,“顶梁柱”的称谓,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虽说死者为大,但我们不能就此停止对张某的批评,因为张某所欠缺的,恰恰就是“责任意识”。

作为旁观者,我们很容易做到以貌似理性的态度,去诠释或说教冰冷的规则,然而在当今的这个社会群体中,有时候欠缺的并不完全是“规则”或“规则意识”,其实欠缺的还有“责任”和“责任意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有钱、有权当然不能“任性”,但“人穷命贱”更不能成为逃避责任担当的借口。 

06   ▎义务

责任不能逃避,但这起事件却是从逃避门票开始的。动物园150元的门票,对于像张某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应该不是一个小数目。他和同行的李某分别为自己的妻儿买好票,然后两人翻墙而入。

其实逃票行为本身与老虎伤人的事实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与张某一起成功翻墙逃票的李某,因为胆小就没有一同去深入虎穴;而北京在虎区下车的赵女士,显然是买过门票的。以上足以说明:张某和赵女士进入虎区的行为,与其是否购买门票,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这是一场法律考试,门票问题在这里就是一个干扰项。

但无论是对买票入园的游客,还是逃票入园的游客,动物园都应该承担他们的安全的义务,因为逃票所形成的是合同之债,动物伤人则会构成侵权之债,虽然都是“债”,但从法律上讲,此“债”和彼“债”,不是一回事。

当然,在这起事件中,动物园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责任,或者,证明张某存在过错,应该都不会很困难。但抛开义务不谈,单就动物园的应急预案是否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问题进行探讨,我想还是有的,在安全问题上,不应该有“60分万岁”的思维,准备一把麻醉枪,在大型动物体内植入麻醉丸,哪怕救不了玩命的游客,至少,可以让无辜的老虎避免死于非命的。

07   ▎ 横祸

无辜的老虎,终于还是被击毙。而类似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

2008年12月15日下午5时,牌号为川AVZ872长安奔奔正常行驶在四川成都的成龙大道上,突然,一辆黑色别克逆向驶入,将奔奔车腾空撞飞,随后又与后面的数辆车发生碰撞,该起事故造成奔奔车上5位乘客中4人死亡,另1人重伤,事后查明别克车驾驶员孙伟铭不仅是酒驾,而且无证驾驶。那个时候“躺抢”这个词还没有流行起来,当时的说法叫“飞来横祸”。

无论是谨慎驾驶的人,还是独守一隅的虎,都没有躲过“飞来”的“横祸”? 

08    ▎ 海恩法则  

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了一个以他名字命名的关于安全飞行的法则,叫海恩法则(Heinrich's Law),他指出: 每1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老虎伤人事件,无论以何种标准评判,都应该算是一起“严重事故”,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这样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09   ▎ 相关方

如今的世界,早已不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而是一个高度关联的世界,很多事情的复杂程度,以及事情的波及影响,会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需要依靠法律,更需要相关方的监督。成都酒驾伤人事件之后,在社会的广泛讨论下,推动了“酒驾入刑”,同时还规定了共同就餐者及同行者劝阻饮酒者驾车的义务,这对于遏制酒驾行为,保障行车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呼唤规则,但再完美的规章,在面对具体的问题,也无法取代个人的自律和责任心。所以,我们欢迎大家在事后对违规者提出了批评,对老虎表达同情;但我们更鼓励大家今后在遇到各种事故的“征兆”和“苗头”时,有勇气去进行劝阻、监督、甚至当头棒喝,因为,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会受到事故的波及,成为事件的“相关方”。 

10   ▎ 环境

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 渔父见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与?何故至于斯?” 屈原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

屈原的痛苦,在于“举世皆浊我独清”,这种痛苦,在商品社会中会以另一种形式体现,如果货真价实的“李逵”,经常输给以次充好的“李鬼”;循规蹈矩的企业,竞争不过偷奸耍滑的企业,如果让遵守规则的“老实人”,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吃亏,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中,社会的“规则”就很难真正建立起来。说得再严重一点,整个社会的沉沦就很难避免。

一般认为,规则之所以不被遵守,大的原因无非两个:合规成本太高,或者违规成本太低。所以,要构建一个让遵守规则的“老实人们”不会吃亏的社会环境,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降低合规成本,提升违规成本,而这是一个事关敬畏、常识、责任、义务、监督、技术的系统工程,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东风压倒西风”的环境,而且,当意外的横祸还是不可避免地降临时,我们还要保持一颗关爱的同情心。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大国复兴,法治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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