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与时代背景,融合在一部动画片里,这不禁让人们产生疑问:此次联合会不会是无限消费二者品牌效应的一次“炒作”?在笔者看来,如果合作双方在二次创作时能够把握两方动画人物的精神内涵,以版权架桥深耕品牌价值,未必不能重塑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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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人物创造的品
牌价值应该被善加运用
。无论是哪吒还是变形金刚,二者皆有着强大的“粉丝团”。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版权深度融合,设定特殊背景让哪吒遇到变形金刚,形成新的故事情节,也许更能吸引观众,凝结品牌力量。
将动画人物进行“混搭”,创造更大的品牌价值,其关键在于如何进行二次创新。实际上,在动漫史上早已有过这样的成功案例,如DC动漫公司由于手握大量动漫人物版权,将原来分属不同电影的超人、蝙蝠侠、神奇女侠等英雄形象进行“集结”,形成超级英雄战队,创新的故事架构收获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借鉴这样的成功经验,在保存经典动画形象内在特征的基础上展开创新,让动画形象更加鲜活。
不仅如此,合拍动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动画版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更是创新成果的主要体现,决定着品牌价值的最终实现,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中美双方早在合拍动画之前便就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达成共识。足以见得,品牌价值被日益放大的今天,知识产权必将是“哪吒”与“变形金刚”有力的保护屏障。(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