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0
月
24
日
来源:央视新闻
△
视频:网络
“
洗稿
”
乱象调查
李志轩提示
前几天,某自媒体“曝光”某
UGC
旅行网(用户生成内容)“抄袭”其他
UGC
旅行网内容,引起轩然大波。由于抄袭不仅涉嫌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这为以
UGC
为商业模式的网络经营者敲响警钟。
当一家网络平台抄袭另外一家网络平台合法
UGC
内容时,法院的已有判例是由抄袭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以下简称《大众点评著作权纠纷案》)就是一例。然而,在《大众点评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原告汉涛信息公司(大众点评)拥有涉案餐馆介绍和网友点评内容著作权时,
如果该点评用户通过非法“洗稿”的方式点评
,拥有其“著作权”的网络公司是否也要承担其法律责任,这是
UGC
商业模式经营者必须注意的另外一个问题,否则,下一次曝光的就不仅仅是抄袭,还有“洗稿”。
曝光、投诉和举报抄袭、洗稿等违法行为,都可以让一家即将“登顶”的大公司,在恰当的时间,遭受灭顶之灾。
附:《大众点评著作权纠纷案》中几段文字:本院认为,本案中涉及两个焦点问题,
一是对大众点评网中的餐馆介绍和网友点评内容的性质如何认定
,二是被告经营的爱帮网对上述内容的搜索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一、大众点评网中针对餐馆的介绍和点评内容
整体构成汇编作品
,原告作为网站的经营者,对上述内容享有著作权。
……
。
网站通过收集、选择和编排,将上述内容汇集整理成为一个整体信息。上述针对每一个餐馆的整体信息符合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
汇编作品的特点
,原告作为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
对上述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
因点评网友已经在注册过程中许可大众点评网任意使用点评内容,原告对于上述汇编作品可以自行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不必再经网友同意。
以下为正文
最近,一种新的抄袭手法
——“
洗稿
”
在互联网上开始兴起,有人甚至说自媒体
“
洗稿时代
”
来临。
所谓
“
洗稿
”
就是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面目全非,但其实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的。
通过
“
洗稿
”
,可以短时间炮制出所谓的
“
爆款文章
”
,并从中获利。
炮制爆文
换汤不换药
今年
1
月,有自媒体人发文指出多个自媒体大号
“
洗稿
”
,随后又有大号出面否认,双方你来我往引发巨大争议的同时,也让
“
洗稿
”
行为走到了台前。洗稿者通过改写标题、改变段落顺序、个别语句替换等方式将原作洗完发表。他会把整篇的文章的经验和观点都抄袭下来洗下来,把文章的词汇都会换成原文的近义词。
业内人士介绍,网络媒体兴起之初,就有一大批人将别人的报道、评论、文学作品等直接照搬过来。如今,互联网平台版权保护措施初见成效,这种低级的全面抄袭已经难以过关。于是又有一些人想出
“
移花接木
”
的法子,将别人的原创调整语序,标上自己的
“
原创
”
,也就是俗称的
“
洗稿
”
。
这些换汤不换药的表面功夫,实难
“
洗
”
掉抄袭的本质。可以看出,与搬运工式的抄袭相比,洗稿无疑更隐蔽。
动力为牟利
营利靠分流
对于自媒体人来说,他们营利主要是靠广告流量分成。随着各大平台对于原创内容的扶持力度加大,他们对于原创作者也会有更多的资源与政策倾斜,对优质的原创内容,会给予更多的推荐权重、流量曝光,甚至是直接的奖励。所以
洗稿的驱动力是因为有利可图。
软件开发者卖洗稿工具
——
写手洗稿
——
工作室收稿,可以看到洗稿已形成产业化,这样的流水线作业侵害的正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自媒体从业者
毛皓:
创作一篇刷屏级的文章,可能需要七八年的积累,但是这些洗稿的人花
10
分钟就把我的工作成果拿走了,而且洗掉了我
80%
的流量和收益,这非常伤害我们这些原创者的创作热情。
在
QQ
、微信、百度贴吧等平台以
“
伪原创
”
、
“
洗稿
”
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轻易找到很多
“
洗稿
”
群,里面有完整的洗稿流程介绍。打开专业洗稿网站,可以根据关键词搜索想要洗稿的素材,在选择好素材后,点击
“
一键伪原创
”
就可以生成一篇改头换面的稿件。
同时,在这些
QQ
和微信群里,几乎时时有人发布信息,只要标明所需字数、题材、原创度这三项,自然会有写手认领。写手的上级就是工作室或者公司,他们往往运营着多个自媒体账号,有的甚至可以月入十几万。
“
洗稿
”
花式翻新
不局限图文
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
“
洗稿
”
现象已不仅仅局限在图文领域,更是拓展到了多个方面。多个网络平台从创建一个自媒体账号到实现创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新手期、原创期、创收期。账号一般需要通过原创期才能盈利,而过原创期相对较难,平台对发布内容的原创审核也更加严格。
“
微客学院
”
的直播平台培训老师:
快速通过原创期,最便捷的方式就是从直播平台翻录,加个片头片尾简单包装一下即可。不仅视频可以搬运,如今非常红火的
“
知识付费课程
”
同样也可以。一般是盗用名人头像和资料去制作海报,课程的内容也是混剪拼接的。
“
洗稿
”
难治理
难在三方面
可以看到,如今
“
洗稿
”
手法可谓花样百出,不仅原创者叫苦不迭,它也危害了整个网络空间的创作氛围和环境,那么治理
“
洗稿
”
现象的难点到底在哪?
难点一
技术丰富
“
洗稿
”
成本低
用于
“
洗稿
”
的软件比比皆是,从伪原创到录制视频、音频再到去水印等等一应俱全。有些软件被封后,过不了多久,换个马甲就又冒了出来,一直在持续更新。
难点二
内容改头换面
“
洗稿
”
认定难
洗稿行为,从法律上认定有一定的难度。大段的剽窃可用机器发现,洗稿却是将他人好的创意好的作品改头换面,认定侵权过程长,技术要求难度高,维权的成本也比较大。
难点三
平台态度暧昧
原创者维权难
以微信平台为例,个人单纯的文字和海报都是无法直接举报的,而在微信群的页面里也没有盗版侵权的举报入口。有的文章举报结果是已被删除,但实际还可以正常访问。
专家表示,大量的人在平台洗稿,对平台来讲直接带来的是热闹、人气、流量,这是互联网平台的核心诉求,有核心诉求就会动摇平台去打假的决心,因为这样他也会获益。
反
“
洗稿
”
需多方协作
任重道远
今年
7
月,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共同启动
“
剑网
2018”
专项行动,首次提出将重点打击自媒体通过
“
洗稿
”
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并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
同时
专家建议,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应细化原作者的著作权和网络传播权,让作者在维权的时候有更明确的抓手,更重要的是创作者要有足够的版权意识;司法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也应提高违法者判罚的额度,建立各平台之间信息还有举报机制的互通互纠,建立这个领域里面的黑名单制度。
版权说明: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配图由编者李志轩编配,图片来自于网络。
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
若来源标注错误、
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
烦请告知,我将立即删除。
谢谢!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