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预计,资产的资本化率达5%时,若不考虑杠杆,分红收益率也为5%,加上未来租金增长率(约3%)后,年化总回报达到8%,由于还有充分的流动性,该回报可基本满足境内投资者对于REITs产品收益率的要求。上述数值分别高于目前10年期国债利率(近期约4%)和保险资金运用的平均收益率(2016年5.66%)。
上述四类资产,有两类的资本化率不能达到要求,即普通商品房和公寓。一线城市普通商品房的资本化率已低至2%以下,租金较低,但资产价格很高。公寓的租金稍高,资产价格也稍低,但资本化率还是不能达到要求,如新派公寓的资本化率为2.2%。当前市场条件下可REITs化的资产是租赁用地住房和公租房两类,其中租赁用地住房又分为城镇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和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两种。
课题组分别对其市场规模和收益率情况进行分析:
(1)城镇建设用地租赁住房
在新政要求下,国企成为租赁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各地纷纷成立租赁住房投资发展公司,参与该类住房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该类市场发展迅速,仅以上海为例,十三五规划租赁住宅70万套,占比超过40%,投资额超5000亿元。
近期土地市场已出现较多国企获取租赁住房用地的案例,由于土地成本较低,整体投资成本大大低于周边住宅,资本化率极有可能达到5%的要求。如杭州最新的彭埠地块土拍价低至5049元/平方米,预期毛租金收益率大大提高(约7%),达到REITs的收益率要求。上海近期6块租赁用地成交楼面价亦在5569-12762元/平方米之间,低于周边普通住宅用地价格数倍,预期毛租金收益率平均6.1%。因此,这类资产基本具备REITs收益率条件。
(2)集体土地租赁住房
集体土地由于其特殊的产权性质,未来将成为租赁住房的重要来源之一。
预计未来五年中国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将达到近200万套。由于土地价格是开发单位与村集体协商,土地价格弹性更大,该类住房的收益率,应与第1点所述的租赁住房类似,甚至更高,也具备形成REITs的条件。不同之处是集体土地产权性质不一样,但应不构成成立REITs的实质性障碍。
(3)公租房
公租房(含就业房、人才房等政策性租赁用房)是中国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公租房已建成存量约1300多万套,投资额约3万亿元。
该类资产中,会存在一部分的收益率能达到REITs的要求。以广州为例,2017年公租房标准租金平均约23元/平方米/月,以投资成本5000元/平方米计,毛租金收益率约5.5%。广州的公租房分为户籍家庭公租房(户籍房)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就业房),前者适用群体为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特困户家庭,租金偏低;后者适用群体为在穗新就业无房职工,按前述标准租金实行。
课题组认为,会存在较大一部分公租房类型尤其是就业房(或人才房),加上一些配套商业用房,其资本化率会在5%以上,从而可以先行试点,推出REITs。
其它一线城市与此类似。
公租房具有税务上的便利,也是REITs的较优选择。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免税种类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部分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加上所得税往往可以通过折旧、利息等进行抵扣,因此净收益率会较高。
因此,课题组认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城镇租赁用地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是较为适合发行REITs产品的基础资产。但是,考虑到城镇租赁住房用地与用于租赁住房的集体土地在国内推出不久,相应资产入市预计还需要2-3年,
公租房可能是现阶段较为适合中国进一步探索租赁住房REITs产品的资产类型,并为下一阶段前述两类型资产的大面积入市做好准备。
此外,课题组还在第一份和第二份REITs系列报告的基础上,就租赁住房公募REITs的推出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一是增大对租赁住房领域的土地供应,通过“自持比例限制”降低土地供应价格。但应预留“允许自持土地及住房进行证券化运作”的出口。
二是针对租赁住房REITs制定专项税收支持政策,依据税收中性原则,解决双重征税、重组税负过重等问题,进而促进租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专业品牌运营机构培育工作,支持市场化运营机构数量和运营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是尽快出台REITs制度,明确监管规则,确定产品结构、扩募机制、基础资产准入标准等重要内容。
五是对于运营水平达到市场要求的资产(特别是公租房类资产),可以尝试进行公募REITs试点,从土地性质、产权、估值、租约、产品架构、资产管理、投资者信息披露等各方面进行论证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为下一阶段中国租赁住房市场的快速发展提前做好配套金融工具的支持准备工作。
六是加强投资者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宣传REITs对建立租赁住房市场长效机制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