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指导军队各级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共设8章40条,对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原则、公文的种类和格式、行文规则、办理程序和管理要求等作出新的规定。
《条例》中称,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10月2日中央军委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同时废止。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此次新修订的条例第三章第九条中,提到军队机关公文应标明“密级”,即公文的秘密等级。
条例具体介绍,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核心”、“绝密”、“机密”、“秘密”。
“政事儿”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这是中国公文的密级中,首次在“绝密”之上,出现“绝密·核心”。
根据2011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规定,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其中,“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另外,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一般还有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近年来中国曾有绝密级文件泄露的案例,去年4月公布的“黄宇间谍案”就是一例。
生于1974年四川自贡人黄宇,毕业后曾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为了泄私愤和满足物质上的欲望,黄宇主动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15万余份资料,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
央视《焦点访谈》对此评价,该案“对我国党、政、军、金融等多个部门的密码通信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被查后,黄宇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收缴间谍经费。同时,他原就职单位有2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黄宇的妻子唐某、姐夫谭某也因“过失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分别判处五年、三年有期徒刑。
除了黄宇这种工作之便泄密的,还有人接受境外培训后,潜伏进部队而成为“间谍”。
担任过辅警、曾在广东某部队担任送货员的唐某,2005年通过电话、网络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后赴东南亚某国接受间谍任务和培训,返回后在部队潜伏6年,充当“观察哨”,期间策反多名部队现役军人,结成“情报网”,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20多万元。
经鉴定,唐某向境外报送的情报含绝密级1份、机密级9份、秘密级7份,对我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安全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012年,佛山中院以“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撰稿/新京报记者 许腾飞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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