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山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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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 :前两天有微博上挂出“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20191109112830

法山叔  · 微博  · 法律  · 2019-11-09 11:28

正文

2019-11-09 11:28

#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 :

前两天有微博上挂出“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的热搜后,立马有很多业内人士站出来奋勇辟谣,说被执行人不等同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思聪只是被执行,而并非老赖。这么说错没错呢?没错,因为如果单论定义的话,二者确有不同。但我当时却说了一句话,那就是:

“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有时只有一页申请书的距离。”

是的,因为在实务中,律师的常规操作,通常是在拿着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反手就火速追加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甚至在有些时候法院会主动这么做)。因为我们都知道,不让债务人浑身难受,他是永远不知道还钱的。而现在力克执行难,指标在那儿摆着,执行局的法官们都是老油条子了,知道跟你来软的没用,除非被执行人有关系,不然尽管执行具体财产时间有快慢,找到当事人司法拘留有困难,但只要其没在规定时间内将款项给付到位,正常的限制高消费和列为失信执行人,也就是法官在电脑上打打字点点鼠标的事,来得要多快有多快。

因此,那些着急普法的朋友虽然也没说错,但由于手速没跟上王老板爆雷的速度,所以自身言论难免会给人“被打脸”的印象。
只有你叔,按兵不动,这都是经验带给我的宝贵财富。

但我也必须跟大家解释几个概念,那就是“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确实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被执行人不一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高消费也不一定就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所以现在你要说王思聪是老赖也还为时尚早。
不过从法院目前雷厉风行的节奏来看,如果王思聪再不从自己的金山银山里挖出冰山一角来给款,那“老赖”这两个字,对他来说也快了。

这无疑对他是非常不利的。除了这两个字不好听、也对生活确有影响外,对他日后的商业形象都危害极大。诸君试想,贴在王思聪身上的标签是什么?富二代,纸醉金迷,挥金如土,抽手机壳送手机。这一切吸引人关注的品牌形象和人气来源,其实都是建立在“老子有钱”这四个字基础上的。可如果日后他不幸成了“老赖”,那他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会有人在下面评论“还钱”两个字,在此情形下,王老师日后的工作可就很难开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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