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餐桌旁修改自己的一篇儿童诗稿,夜渐渐深了。男孩房里的灯仍亮着,他在准备那些考不完的试。我说:“喂,你来,我有—篇诗要给你看!”他走过来,把诗拿起来,慢慢看完,那首诗是这样写的:
寻人启事
妈妈在客厅贴起一张大红纸
上面写着黑黑的几行字:
兹有小男孩一名不知何时走失
谁把他拾去了啊,仁人君子
他身穿小小的蓝色水手服
他睡觉以前一定会念故事
他重得像铅球又快活得像天使
满街去指认金龟车是他的专职
当电扇修理匠是他的大志
他把刚出生的妹妹看了又看露出诡笑:
“妈妈呀,如果你要亲她就只准亲她的牙齿。”
那个小男孩到哪里去了
听说有位名叫时间的老人把他带了去
却换给我一个比妈妈还高的少年
正坐在那里愁眉苦脸地背历史
那昔日的小男孩啊不知何时走失
谁把他带还给我啊,仁人君子。
看完了,他放下,一言不发地回房去了。第二天,我问他:
“你读那首诗怎么不发表一点高见?”
“我读了很难过,所以不想说话……”
我茫然走出他的房间,心中怅怅。小男孩已成大男孩,他必须有所忍受,有所承载。我所熟知的一度握在我手里的那—双小手犹如飞鸟,在翩飞中消失了。
仅仅就在不久以前,他不是还牵着妹妹的手,两人诡秘地站在我的书房门口吗﹖他们同声用排练好的做作的广告腔说:
好立克大王
张晓风女士
请你出来
为你的儿子女儿冲一杯好立克
这样的把戏玩了又玩,一杯杯香浓的饮料喝了又喝。童年,繁华喧天的岁月,就如此跫音渐远。
有一次,在朋友的墙上看到一句英文格言:
“今天,是你生命余年中的第—日。”
我看了,立即不服气。
“不是的”,我说,“对我来讲,今天,是我有生之年的最后一天。”最后一天。来不及的爱,来不及的飞扬,来不及的期许,来不及的珍惜和低回。
容我好好爱宠我的孩子,在今天,毕竟,在无穷的岁月里,今天,仍是他们今后一生—世里最最幼小的一天啊!